我老家在河南平顶山南部的一个农村,因为长期在外求学和工作,所以很少回去,也就脱离了农村生活,每次回去都能够接触到很多在城市里难以接触到的信息,因为职业的敏感问题所以每次回去我都能够得到很多体会。今年国庆节回了一趟老家,又是感触颇多。其中感触最多的就是,现在的农村邻里之间已经不像以前那样和睦了,我以前总是将其归结为农村的开放以及农村人通过各种途径如上学、打工等和城市建立了联系,所以城市中的尔虞我诈、勾心斗角使农村和农民不再淳朴,我在感到悲凉的同时也觉得很无奈,因为毕竟这是大势所趋,一两个人的力量也不足以阻止和改变这一切,但是这次回家我才发现出现这样的恶劣局面也并非全部由于这个原因,其中我们基层政府低劣的领导方式和艺术在其中起到了很大的推波助澜的作用。
公路两旁的标语口号是中国一道最有特色的风景,比如关于计划生育的“只生一个好”、“女孩也是传后人”等,关于保护光缆的“光缆无铜,偷窃有罪”、关于规范税收的“武装抗税是非法行为”等。我经常观察这些通俗易懂的标语,姑且不要说按照常理一旦写到墙上的口号都不能落实到行动中,只说这些标语很多都是可笑的。“光缆无铜,偷窃有罪”给人一种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暗示,“武装抗税是非法行为”的意思好象是和平抗税就是合法行为。但是其中两条引起我的注意,一个是“违法土葬,举报有奖”,另一个是“计划生育,举报有奖”。单说举报有奖这种方式,并没有太大的问题,宪法规定了公民具有“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这种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的方式曾在遏制腐败、打击犯罪等方面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公安机关也经常悬赏缉拿“逃犯”,往往也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但是,这种方式并不是万能的,不能无限扩大化,尤其不能滥用,否则可能非但消除了其表面上发挥的作用,而且可能造成了更严重的后果,比如败坏了社会风气。
先说计划生育问题,众所周知,计划生育工作在农村执行的并不理想,往往也是地方政府最为头疼的。且不说观念上的问题,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几乎不存在,农民在晚年不能享受和城镇职工同等的养老待遇,所以他们只有通过子女赡养的方式才可能安度晚年,他们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行为也就不难理解了。计划生育作为我们的一项基本国策已经受到了人口学家的诟病,当然长期坚持的可能性也已经受到质疑。正是因为计划生育工作难度大,所以在广大农村,计划生育也已经偏离了这项政策的初衷,往往成为地方政府敛财的一种手段,甚至成为侵犯农民权利的罪魁祸首。计划生育工作队粗暴的侵犯农民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违法行为不但是明目张胆而且是愈演愈烈,拉农民的粮食、牵农民的牲畜、扒农民的房子,逼农民结扎流产,甚至非法限制农民的人身自由,这些严重侵害农民权益的现象已经司空见惯了。但是近年来,农民反抗这些侵害的对策也越来越高明,给计划生育工作带来了更大的难度。地方政府不是想方法制定有效的政策,采取有效的措施遏制这种势头,而是采取这种互相举报的方式,名义上是让农民互相监督,但殊不知这项政策的副作用已经将农村残存的一点淳朴民风破坏殆尽,造成了邻里之间互相戒备,相互敌视的紧张局面。
同样应该受到质疑和批判的是火葬政策。中国的农村几千年来都是崇尚入土为安的,土葬在中国农村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但国家为了保护耕地和提倡文明的丧葬习俗而推广火葬,这种冲突是文化和文明上的,所以不可能在短时期内杜绝土葬。地方政府便又将计划生育上的有奖举报政策搬到了这里。我就听说我们老家那里就有这样的情况,老人去世之后,后人悄悄的土葬了,但是后来由于同村人的举报,而不得不再将安葬了的人挖出来火化。在传统意义上,这是对祖先的最大的不恭敬,后人因此也承受了巨大的悲痛。可以想象,这些被举报的农民一定会怀疑某些人在背后使了坏,也一定会对与自己关系不好的村民怀有戒备之心,也不可避免的会举报其他人,这样一来二去,整个村子的人都会人人自危,原本和睦的邻里关系从此荡然无存,这难道不是间接的败坏了社会风气吗?退一步说,火葬就真的保护了土地,改变了不文明的丧葬习俗吗?有钱的人和当官的去世之后就可以在陵园里建大大的墓地,年年烧纸上供,土地浪费的还更多,清明和祭日一样会祭奠祖先,那农村为什么就不能这样做呢?我们经常提倡人性化,以人为本,其实我们并没有真切的体会到什么叫以人为本,我们的政策和统治也更提不上人性化了。
中央前一段时间提出要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水平,其实已经给地方政府敲响了警钟,但是我们的地方政府不但没有从提高执政水平方面着手通过制定政策,提高领导艺术和水平,反而采取这种互相举报的方法陷农民于不义,最终败坏了农村的社会风气。历史发展的规律告诉我们,社会的进步是缓慢的,特别是人的思想问题,要改变农民的一些陈旧观念和做法是需要一段时间的,像地方政府在计划生育和火葬问题上的这些做法都是急功近利的表现,但是历史告诉我们,任何幻想罗马一日建成的思想和做法都是愚蠢和可笑的,最终也必将受到历史的惩罚。一项政策的出台和执行都会有正面作用和副面作用,如果某项政策的弊端大过了其收到的正面效果,最终是利大于弊,那么我想这样的政策早就该废止了。
你可以使用这个链接引用该篇文章 http://publishblog.blogchina.com/blog/tb.b?diaryID=3313618
[2005-10-23 19:21:55.0] “黄”为什么越扫越黄?
[2005-10-24 14:35:44.0] 龙城岁月 黑社会
[2005-10-22 10:30:39.0] 家庭社会
[2005-10-22 10:37:36.0] 家庭社会
[2005-10-24 10:53:00.0] 社会理论的三种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