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执业权利保障问题,一直是法律界特别是律师界热切关注的话题。会见难、阅卷难、取证难一直是律师办理刑事诉讼时面对的主要障碍。在律师法修改提上议事日程之后,希望通过修改律师法来保障律师权利的呼声也越来越高。12月10日世界人权日当天,北京律师协会宪法与人权专业委员会主办的一场主题为“《律师法》修改与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的研讨会在清华大学法学院举行。
研讨会主要讨论了以下问题:律师执业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律师执业的权利内容、来源和保障;《律师法》拟修改的内容和建议;从刑事辩护领域到行政诉讼领域中的律师执业风险;如何解决律师取证难、会见难、阅卷难问题;从宪法的高度认识律师制度的价值和完善的必要性。第一次将律师执业权利与公民的宪法权利相结合,探讨了律师执业宪政功能与律师权利宪政保障。
研讨会上,专家学者和律师们讨论更多的是律师执业权利遭到的种种侵害,但是就如何通过修改律师法来保障律师权利的具体方法上,与会人员并没有给出很多的解决办法和具体修改意见。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员副院长李轩在谈到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时称,在一个没有完全实现宪 政和法制化的社会中,即使律师的权利属于宪法权利,但实际上也很难保障这些权利得到很好的保护。单凭修改一部律师法也不能真正起到保护律师权利的作用,每次修改解决一个问题又带来新的问题,涉及到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时候也会不断有新问题的出现,所以必须寻求其他途径,比如完善立法机制和司法制度,建立司法监督机制,建立从律师中选拔法官等。
李教授的观点得到了与会者的响应,清华大学法学院易延友博士认为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是个长期的过程,其实单靠修改律师法可能是不解决问题的,比如刑法306条,如何能够得到合理解释,律师执业是不会因为他的所谓的诱导性原因被抓起来定罪判刑。
该委员会主任肖太福律师在总结中谈到,律师的执业权利是公民权利的延伸,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是维护公民权利的必要条件,是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的必然要求。全面落实律师的调查取证权是保护律师执业权利的根本,赋予律师执业豁免权是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的前提,扩大律师参政议政权是发挥律师作用、促进法制建设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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