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中国律师的精神家园
《律师文摘》主编 孙国栋
《律师文摘》从创刊起,就形成了一个传统,每到岁末年初都要请学术顾问和编委们聚一聚,去年
今天真是群贤毕至,高朋满座,好像中国法律界的精英峰会,甚至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中国法学教育的中心就在我们这个小小的会议室,特别是江平、张思之、王工三位前辈及远方贵宾的拨冗光临,更让我们深受感动和鼓舞。下面请允许我对《律师文摘》作一简要介绍。
《律师文摘》创办于2002年初,是国内第一本以法律职业共同体为主要读者的大型文摘类双月刊,现由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发行。
《律师文摘》聘请江平、梁定邦、张思之、邓正来、
反对形式主义和党八股
中国政法大学
《律师文摘》几乎每年的茶话会或联谊会我都参加,因为我认为《律师文摘》这个刊物办得非常好,办得很有特色,有自己独立的观点,在承担历史的使命这一点上应该说是有骨气的。我们也可以把这样一个杂志看作一个舞台,我们也可以把这样一个刊物看作是一个阵地,这个舞台、这个阵地,有一段很困难,但这个舞台是不能放弃的,我们一些有良知的律师、有良知的学者还希望有这样一个舞台、有这样一个阵地能够发表有独立见解的东西。
第二个感想,我认为中国现在社会有两个问题毒害最深,或者说有两个东西危害很厉害:一个是形式主义,一个是党八股。这两样东西给我们的社会风气、我们的社会进步造成了很大的问题。我想大家都可以看得出来,现在形式主义在很多地方成风,到处搞形式主义的一套东西,而宣传也好、讲话也好,党八股也成风,讲话必须按一定的模式,文章必须按一定的规则。我记得我当初在苏联学习的时候,就都是这样的文章,一开始要有一个大帽子,“在什么什么的指导下”,“在什么什么的领导下”,这样的东西看得太多了。我想一个社会按照这样一个八股式的东西来做文章,显然就没有活力,没有学术自由,也没有学术里的新鲜东西,新鲜空气。应该说,反对党八股,从延安整风就开始提了,不管我们现在对延安整风的看法如何,终究我们党也是一直反对党八股的,“形式主义的东西害死人”这也是不少人说过的话。我们在座的不少是律师,在座的不少是办刊物的,也有一些是新闻界的,我要大声疾呼,现在一要大力反对形式主义,二要大力反对党八股,我想只有反对了这两个,我们的报刊杂志,我们的学术,我们的舆论才能走向正路。
培养理论家、战略家和思想家
著名律师,《中国律师》杂志的创办人 张思之
最近看到一幅类似广告的东西,说咱们的《律师文摘》是大律师的摇篮,我看完之后真的出冷汗了。按照我们中国的传统,这个“大”是一种等级,是一种地位,如果我们《律师文摘》是所谓大律师的摇篮,我看我们的《律师文摘》办好的可能性不一定很大。因此我想,我们是不是把这个“大”字改成一个“好”字,我们应该是一个好律师的摇篮。“好”字跟“大”字比起来,能够显出我们的品格,能够显出我们的素养,跟“大”绝不一样。小律师完全可以成为一个好律师,所谓的大律师未必是好律师。
我讲这个的意思,我觉得作为我们的刊物来讲,引导的作用绝对不可以低估,如果我们办这个刊物只是引导一些人,引导我们的律师往大律师的目标去奔,划不来,大可不必办,费这么大的劲干什么呢?但是我们的律师确确实实应该承担起一个任务,我们应该培养好律师。今天这个题目,应该说第一很好,第二很复杂,第三我很难把握。命运与使命,我讲不清楚,特别是律师的命运和文摘的使命,倒过来我想也不是不可以,如果把它搅在一起,搅成浑水,混在一起讲,也是一种艺术。一提搅浑水,我往往就会情不自禁地想起那位写《李白与杜甫》的才子,那真是能搅浑水,李白和杜甫那么澄彻,那么清明,让他老人家一搅,浑了。所以今天我可能有笑颦之嫌,也可能搅搅浑水。
先从题目讲起,我们《律师文摘》的使命究竟应当怎么定位?我想来想去,我觉得还是应当把它定在如何组织、如何培育我们的队伍上,这是我们的一个最基本的使命。为了实现这个使命,我想,我们当前最缺的,我们最需要努力的,是要通过我们的这个刊物,培养三个方面的急需人才。第一是理论家,第二是战略家,第三是思想家。我所说的理论家不是法学理论家,我觉得,二十年以来,我们没有构建出我们律师法学的理论。好像是去年我们座谈会的时候曾经涉及到这个题目,但是我觉得应当把它作为一个重点。当然这个题目是很大的,一个学科,我们要把它构建成新的理论体系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但是应当有这个心,为此而努力。具体来讲,我痛感,在理论上,我们现在急缺证据心理学。我们在证据学方面研究得非常多,相当不错了,但是证据心理学这一块似乎没有涉及,而对我们律师来讲又非常需要。我们的刊物如果能够研究一下我们的实际问题,从我们的使命出发,培养出我们的理论家,这应当作为我们的第一个目标。
第二,我们真的需要战略家,我们律师队伍需要战略家,我们真的需要不是举旗的而是指方向的人,说句不客气的话,我们不能靠官员,靠官员绝对靠不住,他不可能给我们培养出我们自己需要的战略家来,这是不可能的事情,但是我们这方面的人才的的确确太缺了。
第三,我觉得我们需要自己的思想家。它的意义是非常清楚的,我就不多罗嗦了。我要讲的是,培养出这三个方面的人,或者说我们有了这样三个方面的人才,在这三个方面人才的统领之下,我们才有可能培育出一批又一批的业务尖子。我们现在的业务靠什么?盲目性太大了。不是说我们队伍里没有专家,我们队伍里有专家,但是睁大我们的眼睛看一看,好像万金油还是太多了一些,没有尖子。用我们这个行当的同志们经常讲的,我们律师作为“师”少,作为“匠”多,这绝对不是办法。《律师文摘》应当把它作为我们的一个使命提出来。如果说我讲的有道理的话,是不是可以考虑从2006年开始,我们选文、摘文的目标和方向作一个适当的调整。我仔细地看了一下2005年的刊物,确实如江平老师讲的,确实办得挺好的。我们大部分的文章,都能够做到给人以思考,一部分的文章告诉人们,什么样的问题应当具有什么样的答案,这样两个方面,我觉得我们都做到了。但是我认为,我们的重点应当调整一下,今后的重点应当给人以思考,把这类的文章放在第一位,而给答案的文章放在第二位。
如果我讲的这话有道理,把我讲的顺序归纳起来,我的一个主要想法是什么?文摘有一篇文章说,授予人们的知识应当再提升一步,上升为智慧。今天我非常冒昧,斗胆向我们的张勇博士请教一下,文摘第六期发了你一篇文章,“内功”、“外功”都写得非常漂亮,对我们律师来讲很有启发,作用很好。但是从我多年的实践考虑,我觉得还有可能或者说还应该再提升一步,比如说关于“内功”这一块,这里面已经涉及到了要注意问题的细节,但是只讲了一句,没有发挥。这个问题非常重要,所谓的律师实务本身就是一门研究细节的学科,办案的律师应当知道,我们办理的实务往往是通过细节去发现问题的,通过发现问题我们才能提出问题,同行很多,不知我讲的对不对。我们办实务,往往不在于解决问题,但是你必须提出问题,你的任务必须是、注定了你要提出问题。所以细节问题在这里,作为我们“内功”来讲,非常之重要。如果这篇文章再发挥一下、发展一下,那就更漂亮了。比如说“外功”这一块,张博士专门有一节讲到了语言问题,实际上是语言跟文字两个方面的问题。这对我们律师来讲应当说特别重要。我曾经在律协工作过一段,所以看我们律师的东西稍微多了一点,应该说有切肤之痛,有一些案子,我们的律师在演说里真的是言不及义,看看我们的东西,讲句最难听的话,真的是狗屁不通,真的拿不出去。这个问题非常重要,比如我们发表辩护词、发表代理词,语言之重要,我把它好有一比,一篇演说词骨头架子有了、肉有了,没有漂亮的语言作为血液流畅,活不了,绝对活不了。要靠语言,要靠生动的语言。演说这个问题,我们不能小看,古希腊古罗马的大师们,他们把演说看成什么?说演说是一种道德完美的艺术。按照我的想法,这个道德完美的艺术里面包括境界,包括品格等等,它是一种艺术。但是我们现在很多的律师,是不是作为一个艺术去掌握它、去把握它、去追求它?没有。
从文字上讲,作为律师来讲,你的书面语,你的文字,不仅仅是流畅就够了,应当是很漂亮的。我想无非是三条,一个是选择,一个是精炼,一个是组织。对于文字的选择、精炼、组织这三个环节,我们把握住,把握好,我想我们的书面语就有可能得到某种提高。我经常想,“小桥流水人家”,南方的朋友们应该是知道的,你天天都看到小桥流水人家,但是大作家把这六个字组合在一起,多漂亮!这就是选择、组合、精炼的结果。特别是组合,是需要下功夫的,如果我们在这方面不下功夫,我们一辈子都很难成为一个优秀的律师。所以张博士这篇文章在“外功”上,在这方面,如果说能够再做一些专门性的发挥,那对我们的指导意义就会更大一些。从这点启发我提出两个建议,有没有可能今后我们的文摘对于每一期的重点文章,找一些专家,在座的大学者、大教授有的是,比如说正来先生,请他们点评一下,像张博士这篇文章点评一下,很精彩的。为什么这样做呢?我觉得这样就有可能把你个人的智慧变成集体的了。另外一方面,有没有可能组织专门的讨论,我们就专门讨论这篇文章,专门研究这篇文章,不发生褒贬的问题,无非就是提高嘛。所以这样做就必然会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咱们共同提高。如果我们的《律师文摘》在这方面能够下下功夫的话,我觉得有可能更进一步。
现在讲命运。我觉得我应该讲讲命运,因为我们的命运好苦!我今年79岁,按说我们有三代之差,但是我们这三代人同一个命运,命运注定了我们这三代是开路的一代,我们还是开路的,我们绝对不是应该享受成果的那一代。既然是开路的,你就要跋山涉水,你就要披星戴月,特别要紧的是你要敢于牺牲,该玩命的时候你就要玩命,我绝对不主张作无谓的牺牲,但是该玩命的时候绝对要玩命。人们都称呼我是所谓的常败者,就是不会打赢官司嘛,我也服这一条。但是你们不知道,我2005年更惨,在两个重大案例上,我张某人是不战而败了,尽管我尚未落荒。
第一例,上海郭国汀案,诸位应当知道,准备打行政诉讼的时候,我跟浦志强律师两个人准备作他的代理人,遗憾的是,后来郭国汀因为受到了强大的压力,他是不战而逃了。他这一不战而逃,我们就被撂到里面了,我们无能为力了。这是我2005年第一次不战而败了。
第二例,去年此时,陕西有一个人,姓林名木,自称是胡耀邦的秘书,他因为悼念赵紫阳,被陕西公安局扣押了15天,他扬言要起诉陕西公安局,并且对外发表声明,说委托了北京张思之,还有另外一位,姑且名之为冯七吧,两位律师作他的代理人,我不知道此事,没有给我这样的委托。正在我犹豫的时候,想要怎么办的时候,林某第二个声明出来了,说他委托的北京两位律师已经写好了诉状,近日赴陕西提交。此时,我仍然一无所知。但我坚持一条,我们作为律师的人,本性来讲,就天生跟特权誓如水火,我很想以林木状告陕西公安局非法关押他15天,为一个典型案例,告诉有关当局你们这么做是非法的,我知不知道这个官司要打输?我知道,如果我打,输的还是我,但是我不能不打。我就托了一个认识林木的朋友:“请你马上通知这位
我为什么要讲这些东西?我是说,作为律师,我们现在面临的环境,面对的情况复杂、严峻。年轻的朋友们,咱们在这些问题上,围绕着我们的使命和命运应当多动一点脑子。我讲一句话好不好?不要包打天下。我们现在有的非常好的律师,他认为是可以包打天下的,什么事情都可以管的,不可能。你的时间,你的精力,还有你的专业、你的专长,都不允许你包打天下,你包不了。比如说2005年我们国家出了多少事?太石村事件、中州村事件,河北省的聂树斌事件,这我们包得了吗?包不了。
我今天特别带了一份材料,诸位有兴趣的话,可以查查,有一个叫“国父文化网”的网站,发表了一篇东西,叫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父法立法草案”,国父要立法了,共25条,我看完以后毛骨悚然。我想把这个东西推荐给《律师文摘》,看看《律师文摘》能不能加一个漂亮的按语把这个发出去。国父要立法啊,开什么玩笑啊!但是,作为我们律师来讲,这件事情我们该不该管呢?也该管。但是实际上,有的管得了,有的未必管得了。开始我讲,你的时间、精力等等都有限,千万要量力而行,不可以也千万不要包打天下。
去年我在这个位置上,我说我过去是很主张律师参政的,现在我的观点已经变了,我不主张律师参政了,我主张律师议政。今天我要讲另外一条,如果我们的律师参政了,成为人大代表,或者成为政协委员,我觉得我们律师法里应该有一条,“律师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期间不得执业”,必须有这一条,不然的话根本不公正。不是我看不起政协,看不起人大,那是另外一种团伙,里面有法官,有检察官,有律师,政协一家人,你们下来还是一家人,我受得了吗?我跟政协委员办案子,这个东西还能办吗?必须回避,而且要当庭回避。没有这一条,我们的专业律师,不是政协委员的律师日子就会很难过。所以我说,如何掌握我们自己的命运,这个问题确确实实需要我们认认真真地从各个方面加以考虑。
这是一个强制扼杀记忆的时代
律师的命运我不敢谈,也讲不好,如果讲《律师文摘》的使命,倒是颇有一些想法,原因之一,因为我也是这个文摘的学术顾问,我非常愿意做这项工作,尽管可能做得不太好。为什么愿意做呢?因为集中到这一年的思考,我自己对中国1978年以后到现在这么一个时代的判断。这个时代有很多特征,给我印象最深的,这个时代的特征是强制扼杀记忆的时代。它是一个使人们遗忘什么叫贫困、什么叫无法无天、什么叫没有人的尊严,把这样一些东西都强制遗忘的时代,无论从哪些方面我们都已经看不到那些东西了,我们的下一代也根本不知道那是一个什么东西,在他们的记忆当中,或者在他们想知道的状态当中,已经是根本不可能了。这样一个失忆的时代,强制人们失忆的时代,最要命的是什么?使我们的民族失去我们的批判力,失去我们反省自己的参考,失去我们去想像明天的依据。我们不知道怎么去想像,因为我们不知道什么叫好、什么叫坏,我们所有的一切只能从当下出发,这是非常要命的一点。
回过头来,这个时代的另外一面,它在强制性的建构一些东西,建构的内容我们不管它,但是建构的方式是非常要命的,它的建构的方式是什么呢?是集体性的,这一点依旧没有脱离开1949年以后的各项运动,无论是赞成改革还是反对改革,无论是拥护西方还是拥护传统,这些思潮的涌动,这些东西的出来,主流语调的出来,都是以集体性的方式出现的。这样两种东西结合在这么一个时代当中,有充足的理由让我们感到担忧。正是在这两点上,对这个时代判断的两点上,我认为《律师文摘》可以确立起它的使命。第一,它是用它的方式,完全个人性的这种方式,完全学术的这种方式,完全律师人的这种方式,去建构它想说的某种东西。第二,在它所做的文摘当中,会把整个律师建设、命运、主流等等东西以外的那些细小的东西记载下来,这就是反集体性的特殊性。这个时代强迫人们忘记记忆,而它强行让人们用个人性的方式去建立记忆。《律师文摘》应该在这些方面建立起它的使命来,当然我不希望这只是它的一种使命,也是包括我在内的所有人的使命,而且我更希望它是一种实践。最后在年关的时候,我希望大家本着一分对这个时代负责任的态度,理性地分析这个时代的态度。相信《律师文摘》能够做得更好。
律师业的兴旺以法治发达为前提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张志铭
中国律师制度是清末变法改制效仿西方典章制度的产物。作为“舶来品”,律师制度如何在一个东方传统的社会中生根发芽、开花结果,就一直是萦绕于律师从业者和关注者脑海中挥之不去的问题。实践中,伴随着中国政制的更替演变,律师制度和律师业也经历了兴衰存亡的过程。
如果我们基于四十年前(1957年始)的历史记忆,那么律师的命运势必成为一个沉重而严峻的话题,一个关于律师业“生存还是死亡”的话题。所幸的是,中国经过近三十年的改革开放,在社会利益分化重组的情势下逐步实现了社会治理结构的重大转型,市场经济、民主政治、人权法治已经成为难以逆转的发展趋势。犹如中国社会已经越来越深刻地融入当今世界全球化的格局之中,律师制度和律师业也深深地嵌入当今中国的政制发展和社会结构之中。眼下中国律师总体发展势头良好,已有12万人之众,并逐渐形成自己的表意能力和表意空间,在社会生活秩序的构建中发挥着越来越显著的作用。当此情景,假使我们仍然在“生存和死亡”的意义上谈论律师的命运,尽管不乏居安思危、未雨绸缪的深度合理性,却也难免招致杯弓蛇影、杞人忧天之讥。因此,在量的意义上,在“兴衰”而非“存废”的意义上关注律师的命运,关注律师业的健康发展,显然已在情理之中。
按照律师业持续稳健发展的要求讨论中国律师的命运,需要我们从整体上把握其发展轨迹。中国律师近三十年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从“国家法律工作者”到“社会法律工作者”的重大转变。律师业在回归社会之后,从职业技能、职业伦理、职业自治、职业(社会)认同等诸多方面进行全方位的职业主义改造,当属顺应时势、合乎规律、关系成败的合理选择。从逻辑的角度分析,律师业的命运直接受制于三个方面的因素,即与律师业发展密切相关的社会需要、社会角色和社会认同。律师业必须立足于社会生活的需要,在回应和满足社会生活需要的意义上,凭靠自身的职业“功夫”和相关的社会认同,赢得并巩固自己在社会分工体系中的角色担当。有鉴于此,我想在检讨现行相关认识和实践的前提下,就律师业发展的宏观层面择要建言以下三点:
1.法治兴、律师兴,律师业的兴旺以法治发达为前提。在法律界流传一种说法:“律师兴、法治兴”。此言虽极具感召力,却可能给人以误导。应该说,基于律师业和社会法治的内在逻辑关联,律师业的兴盛的确能表征社会法治的发达,而且从互动的意义上说,律师业在促进和维护社会的法治化治理方面,也具有不容忽视的作用。但是,从律师业和现代法治这两者之间更为原初的关系看,如果以为一个社会只要律师业兴盛了,法治就必然发达,则显然是因果颠倒、倒因为果。人类已有的实践经验表明:法治兴、律师兴。没有对法治的崇尚,没有民主法治的政制框架,没有良好的法治环境,就不可能有真正发达的律师业。中国律师的命运,在整体上取决于中国社会的法治进程;尤其是在现阶段,致力于推进法治,也就是致力于律师业的长远发展。
2.弘扬职业主义精神,在律师角色的价值正当性上进行文化和观念的重建,从根本上解决对律师的社会认同问题。现代律师制度在中国原属 “舶来品”,从功能类似的角度看,律师在传统中国社会被称为“讼师”、“师爷”、“刀笔吏”等,是不崇尚“道德文章”、专长于“操两可之说,设无穷之辩”的道义小人,缺乏文化传统上价值正当性。1949年共和国建立后的很长一个时期,律师制度被说成“资产阶级的专利”,律师被视为“专为坏人说话”的政治上的“失节者”,在意识形态和制度实践上遭到排拒。从现状看,这样一些不利于律师业发展的文化传统和观念形态,至今影响广泛,严重阻碍了社会对律师的整体认同。加之律师界弥漫着一味追名逐利的商业主义倾向,使得社会对律师的认同更是雪上加霜。而律师业的存在和发展,恰恰不能没有或缺乏社会认同。律师是一个需要诸多职业特权(如职业自治、职业豁免、职业调查等)的行业,而这些职业特权的获得和实现,都以律师的社会担当以及社会对律师的认同为基本前提。从中国律师业的长远发展看,要解决文化传统排拒、意识形态歧视、商业主义泛滥的问题,就必须有天下情怀、社会抱负,不断强调自己的社会担当,弘扬利他主义的职业伦理,彰显自己的价值正当性,并在获取社会高度认同的基础上,达成职业特权和职业使命之间的历史性契合。
3.以司法考试制度的确立为契机,理顺律师与检察官、法官等不同法律职业之间的关系,锻造共享的“法律家”身份,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当下律师与检察官、法官等法律职业之间的非职业关系,严重影响了律师业的生存状态。“律师”(lawyer)既是一种职业,也是一种身份;作为身份,它是指“法律家”。“法律家”的身份并不为律师职业所独享,同时也为检察官、法官、法律教师等其他各种法律职业所分享。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建构以“法律家”的共同身份为标识,以精神同质、组织贯通(职业间的有序流动)为主要内容。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的建立,为造就不同法律职业共享的“法律家”身份提供了契机,并为法律教育和职业培训等方面的配套制度设计提供了引力。从社会整体构造看,由于不同的法律职业作为身份共同体具有结合公私资源的属性,弥合了国家和民间二分所造成的缝隙,从而成为在精神和组织上整合国家和民间为社会共同体的一座桥梁。
律师业的发展还涉及其他诸多方面,诸如细分法律服务市场,包括服务区域、服务品种、服务方式等,合理选择自己的业务范围和业务拓展方向;在数量有限和分布集中的状况下,关照法律服务的广阔地域、领域,发挥自己的辐射作用,等等,这些问题都已经摆在我们面前,需要认真的对待。
明确律师的社会角色定位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陈卫东
说实在的,我非常非常喜欢《律师文摘》这样一本杂志,《律师文摘》成为我身边的一个必读之物,我出差的时候一定会带《律师文摘》。《律师文摘》像一个窗口一样,通过这样一个窗口,我们可以发现无论是报刊杂志还是书籍上,涉及到律师的方方面面的文章,这里面有深切的法学理论方面的内容,也有业务自身的介绍,也有律师管理方面,还有相关的其他业界的一些介绍,可以说通过这样一本杂志,真的可以了解我们国家律师最新的发展动态,可以了解到我们律师职业中存在的问题,也可以了解到我们律师们目前执业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各样的境况,遭遇到的一些事件。所以,我衷心地希望这样一本杂志能够继续办下去,而且能够越办越好。
刚才江平老师和张思之先生都谈了一些观点,我都同意,但是我们还可以进一步设计,比如说我们不仅仅是一种复印式的摘录,或许我们加一些点评,或许我们可以围绕着这些文章邀请一些律师和学者就某些问题发表意见,会使我们的杂志更加有特色,更加能够突出主题,这是其他杂志做不到的。说到《律师文摘》的使命,应围绕我们国家法治建设过程中反映出的问题,提出解决这些问题的思路,我想它承载的使命实际上也就是一个舞台,一个阵地。
说到中国律师的命运,我同意刚才张老师的一个观点,中国律师的命运是多灾多难的。从建国以后,建设我们中国自己的律师制度,到五七年反右,到文革中彻底取消律师制度,到七十年代末又恢复律师制度,以及在这些年的发展中我们律师走过的路,我觉得我们这条路确实是不平坦的。当然我们非常欣喜地看到,我们的律师在不断成长,不断壮大,特别是一些非常有远见非常富于正义感的律师,他们的活动范围和领域远远超出了业务自身的范围,他们在为整个国家的法律、整个国家的命运呼吁、呐喊。在某些情况下,律师的命运自己不能左右,但我们应当力所能及地把握它。
但是我们是不是更应该关注中国律师的使命呢?把这个题目颠倒过来,或者把二者换一下位置更好。中国律师的使命到底是什么?我觉得这实际上是没有说清楚的一个话题,不明白,或者不确立中国律师的使命和地位,他的角色,我们就不知道我们该做什么,如何去做。如果像有一些人说的律师是正义的化身,是承载正义使命的使者,如果这样一种定位,我觉得恐怕要害死律师、害苦律师的,如果这样下去的话,我们就会看到田文昌在刘涌案件里遭遇到的命运,他没有按照正义的思维去办理刘涌的案件,而是为所谓的邪恶的刘涌说了那么多的好话,律师就成了不正义的化身,成了魔鬼的化身了。如果我们的国人,我们的国家,包括我们的决策层都这样认为的话,那么律师的发展注定是要遭遇到失败的。所以我觉得,律师的使命不要过于拔高,我们的律师是干什么的?我们的律师就是维护当事人的权益,这就是律师的使命。你维护好当事人的权益,那么你就履行了律师在整个社会中,在我们的法律职业共同体中的角色分工。我们的法官行使了审判权、裁判权,能够公平地、中立地裁判,我们律师能够维护他的当事人,我们的原告方或者刑事诉讼中的控方能够依法追诉,我相信,这样一种合理的构成就完成了这样一个法治的构建。如果律师最终扮演了正义的角色,扮演了本来应该是法官扮演的角色,那么律师总要站在一个更超然的地位上,这种情况下律师也就不成为律师了。所以说,我们是不是要把这样一个命题很好地琢磨和研究它?要说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行不通,当律师以这样的职业身份了解到当事人的一些不光彩的乃至于违法犯罪行为的时候,我们都相信这个律师不应该去检举和揭发,这样一种情况律师维护的是什么呢?显然不是他的合法权益。这个问题应该给予一定的关注,2004年我跟美国律师协会、中国律师协会召开一个大的研讨会,就是刑事辩护律师的角色定位,就这样一种题目,大家争论得很激烈。虽然是比较基本的问题,但我觉得这样一些问题实际上没有很好地研究清楚,没有很好地界定清楚,以至于我们在工作中遭受到很多的困惑。
正义的立场、智慧的文字和灵动的才情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政法论坛》主编 王人博
我是一个教书的,对律师行当一窍不通,谈律师的命运,对我来讲是挺难为人的一个话题。要谈也可以,我只能从一个教书人的视角来谈一下自己的感受。
我总是把律师、医生、大学教授和教师放在一起来看待。医生希望这个世界的人都生病,律师希望这个世界永远有纠纷,教师和教授永远希望这个世界都是白痴的世界,否则的话这三个行业的人都要失业。没有纠纷了,律师失业了,没有人生病医生也失业了,没有人可教,教师也下岗了,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我认为律师、教师、医生是同志类的行业。要谈中国律师的命运,我觉得命和运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说实话,我认为在中国当下,一个大学教授和一个律师他们的命是非常不错的,穿着西装、打着领带,起码还能求个温饱。再看看那些风吹雨打的民工,再看看下到地下挖煤的矿工,我们感到活得还有一分尊严。从这个意义上讲,我感觉到律师的命还是不错的,大家要知足。要说运,我认为运不咋样。命还不错,但运气不太好,因为碰到这样的时代。什么样的时代呢?大学教授和律师碰到的时代是一样的,不能说对我来讲是好的,对你来说就是坏的,反过来也一样,大家是处在一个时代的平面上,这个时代是什么使我们感觉到运不好呢?从律师角度讲,该打赢的官司打不赢,而对教授来讲,该发表的文章发表不了。我把它归结到运气不好。至于将来中国的律师和大学教授有个什么样的命运,说实话,我不是算命的我不知道。但是我非常同意邓正来教授的话,不管律师也好,教授也罢,既然生活在这个时代,应该对这个时代负责,特别需要一种理性的精神。这是我对律师的命和运的理解。
下面我主要谈谈《律师文摘》的使命。这个使命的概念我确实把握不住,但是能不能这样理解这个概念,第一,使命这个概念可能包含了一种宗教的味道。一个有使命感的人,他肯定不会去计算的,我这个杂志是赔了还是赚了,算这个账的话,我认为这个人就没有使命感。我强调使命有宗教意味,也就是有一种视死如归的不悔的精神。第二,我认为宗教的概念包含一种信念,你要信一些东西。第三,持守。光有信念不行,这个信念两分钟、一两天就解构了,那肯定不行。所以既然要有信念就要持守这个信念。第四,耐力。要持守,而且要永久持守。最后,我认为使命这个概念有一个目标。而这个目标应该说不是太低俗,崇高不敢说。这是我认为的使命所包含的要素。
作为律师文摘这样一个刊物,它应不应该有使命?如果有使命,它应该有什么样的使命?我想这两个问题是密切关联的。但不要把这个使命看得太高、太大了,应该学学《读者文摘》,我认为这份刊物最好在它是用平实的文字告诉我们这个世界还是有真善美,它教化了很多人,包括我的女儿。《律师文摘》能否借鉴一下。具体地讲,你的使命是什么呢?我认为,第一,要告诉喜欢读这个杂志的律师们,什么是公正的东西,也就是说你要选的文章,起码它要有好的立场,首先不能助纣为虐。就是说文章的立意、立场是正义的。第二,光有崇高的立场不行,大而空的文章不行,要机智,要有幽默感。从文章可以透出作者的智慧,让读这篇文章的人能吸取一些东西。我认为你有一期是不错的。从正义感角度说,朱学勤的《我们需要一场灵魂的拷问》,立场选得很好,是拷问心灵的。从机智或者智慧来讲,选了一篇叫《当博尔顿遭遇没有国际法的世界》,这篇文章写得很好,既有好的立场,又有智慧的笔触。第三,有点才情。智慧要有文字来表述,文字要有灵动性。我把读《律师文摘》的这些读者都预设为是有层次的人,没有层次不读这个刊物,在座各位作为阅读《律师文摘》的小众们,我认为都是有层次的人,用刘星的话讲,要么是中产,要么是小资,不然你怎么能读《律师文摘》呢?总之,《律师文摘》应有三个要素,有正义的立场,有智慧的文字,同时文字的表述还要有才情和灵动性。但是我认为最重要的,《律师文摘》要吸引读者的眼球,你要告诉律师们或者读者们他们不知道的东西。这不单纯是业务的,说这个案子怎么办,怎么辩论,如果这样的话,律师就听你白话了。你不是大律师你哪里知道呢?你要选择律师不知道而且感兴趣的,比如说巴金那篇文章《说真话》,这可能是律师们经常忽略的问题。再一个,就是律师缺少的东西,我可能得罪在座的律师了。假如你的杂志是办给大学教授看的,你要暗示我们,我们缺的东西在哪里,需要你来告诉我们。我认为我们缺的是什么呢?就是对这个现实世界的触摸和把握的东西,这是靠你一个有使命感的有才情的有抱负的主编来给大家提供的,你认为大家缺什么。作为一个主编就应该知道我们缺少什么,缺少什么呢?缺少对现实世界的认识,一个什么视角,一个什么态度,一个什么立场,在这方面你要告诉读者。总结来讲,第一,我认为《律师文摘》已经是有使命的,因为它的主编是有使命的人。第二,这个文摘做得非常不错了,如果要把它做得更好,我提供的这些意见也许是正面的,也许会起一个负面的作用。一句话,我的心是好的,谢谢。
建构法治的市场经济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李曙光
谈到律师的命运,我是搞市场经济法律研究的,我想律师的命运跟我们市场经济的命运是密切相关的。从这个角度来讲,我们的律师面临着市场环境的变化。我们现在正在修改合伙企业法,我参加了起草小组的会议,在律师可不可以搞有限责任合伙,把律师所作为一个合伙企业,小组会上引起很大的争议,我看其他部门都没有意见,连财政部都很支持,使律师所像会计师事务所一样成为合伙企业,但是我们司法主管部门坚决反对律师事务所成为合伙企业这样一种类型,把它纳入到市场的轨道。我们2001年修改的律师法,律师的定义是: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机构。但究竟是什么机构,法律地位是不明确的,我们现在也准备修改律师法。实际上,我说这话的意思是,我们律师的命运,从具体的社会发展的角度,应该说跟我们的市场经济的进展是密切相关的。而市场经济有两种,很多经济学家讲有两种市场经济,一种是好的市场经济,一种是坏的市场经济,但是一直没有人对什么叫坏的市场经济作个区分,我把坏的市场经济分为两种,一种是畸形的市场经济,一种是混乱的市场经济,中国目前就处在一个从畸形的市场经济向混乱的市场经济过渡的期间。我们看一看我们的市场经济,从九十年代一直喊市场经济,一直到现在,我们建立起来很多的要素市场,比如说资本市场、证券市场、足球市场、资金市场、生产力市场、劳动力市场,可以说都是畸形的,都是没有到位的,长出来都是缺胳膊少腿的、残缺不全的,是一个畸形的市场经济。这个畸形的市场经济一个非常重要的特征就是政府的高管制度,政府对于这个市场有强烈的干预。但是我们也应看到,在一些市场发生了基于市场内部成长起来的力量和政府进行博弈的状况,这样的个案越来越多了,如足球市场,俱乐部跟足协即所谓政府的代言人进行博弈;证券市场,这些上市公司跟政府、跟证券监管部门的博弈。畸形的市场当中内部产生的力量,在开始和政府的强管制、高管制进行博弈。所以我个人认为,中国已经出现从畸形市场当中生长的一种慢慢要跟政府角力,跟这种非常强权的监管,或者政府全面的管制进行角力的力量。这两种力量开始的差距非常大,一强一弱,慢慢逐渐在平衡,一旦达到平衡态的时候,就是民间市场内部产生的力量足以跟政府的这种高管制度的力量发生平衡的利益交接的时候,我认为就进入到了混乱的市场经济。而混乱的市场经济实际上要持续相当长的一段时间,这段时间政府的管制是比较弱的,政府的权力没有像以前那么可怕,越来越多的市场的利益主体开始和传统的权威力量在进行抗争。
中国必然要经过这样一个阶段,从畸形的市场经济到混乱的市场经济,然后才进入好的市场经济,也就是法治的市场经济。这样一个过程,我认为它实际上就是中国市场经济的命运,也是我们中国律师的命运。而《律师文摘》的使命是什么呢?就是帮助我们的律师去校正畸形的市场经济,帮助我们的律师去规制混乱的市场经济,就是帮助我们的律师去奠基和建构法治的市场经济。
《律师文摘》对中国律师负有的使命
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陈惠忠
《律师文摘》已经走过了四年的历程,到了读者们有足够的感受可以对它品头论足的时候了。
作为一个普通的读者,我不知道它创刊之初拥有多少读者,以后一年一年地又拥有多少读者,现在已经形成一个什么样的读者群?将来又将会拥有一个什么样的读者群?
从编辑们创刊的宗旨——“提升律师人生境界,提高律师业务水平”,秉承的编辑理念——“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来看,且不说从一开始他们或者就不把拥有多少读者当一回事。换句话说,他们压根儿就不去理会什么刊物的生存之道,或市场的铁一般的规律。即便有关于读者的考虑,那亦只能是与其交给市场,不如交给上帝的。
试想办一本以律师为主要读者的刊物,而现在的律师首先面对的是生存压力和市场竞争。立于潮头的律师,虽然他们的收入可能是很可观的,但他们的应酬自然亦是最多的,他们或者什么都不缺少,惟一感到缺少的是时间,因而他们是无暇读书的。至于面临生存压力的律师呢,他们或者不那么忙,但面对生存的压力,关于独立精神、自由思想,提升人生境界之类的太过于阳春白雪的东西,一时怕亦难以顾及。不是有学者理性地将律师称为经济人吗?既是经济人,自然是利益驱动,因此律师的成功与否,大牌与否,自然是以赚钱之多少为惟一的标尺。因此,无论走到哪里,都有百分之二十的律师拥有百分之八十的市场资源,百分之八十的律师,面临市场竞争和生存竞争两大压力的现实。而一本以律师为主要读者的刊物,若连自己的律师都无暇或无心顾及,编辑们难道都是疯子不成?
但是,《律师文摘》还是创刊了。坚守它的创刊宗旨和编辑理念,一年、二年、三年、四年,艰难地走过来了。
一年、二年、三年、四年,编辑们不是拿阿公的钱而是垫出自己的积蓄,一步一步地走过来的。
四年中的有些近于傻子精神的东西,证明《律师文摘》的编辑们对中国律师是有很崇高的使命感的!
四年来滋养、培育、催生出来的象模象样的一个读者群,以及从这个为数不多的律师读者群的身上所焕发出来的精神,证明《律师文摘》是不辱使命的。
我相信有一天《律师文摘》会成为中国律师、中国律师时代精神的标尺。当然,到那时,它亦是中国律师、中国律师精神的历史的忠实记录。
《律师文摘》有江平、梁定邦、张思之、邓正来、贺卫方这样的富于独立精神和自由思想的学者思想家作为刊物顾问,有编辑们独具的学识和慧眼,其博采众家之长、荟萃中外经典及选文突出的思想性、国际性、前瞻性的预想和承诺,都一一地兑现了。作为读者,我是信服且钦佩的。但我还有一个小小的要求,就是在提升人生境界方面,恐怕是现时中国正在寂寞里奔驰的律师们(我相信正是这一部分律师才是《律师文摘》的最忠实的读者)最为渴望和需要的,在这方面,诸如钱穆的《人生十论》、克里希那穆提的《谋生之道》一类的文章,虽然在市面上,都是正流行的著作,但有这需求的律师们未必都能读到这样的文章。如《律师文摘》推出这一类作者的一至两篇作品,必能起到很好的触类旁通作用,功德是无量的。这是我个人对《律师文摘》在滋养、培育、催生一批或一大批可作为中国律师的脊梁的,在精神上立于高处,并且可以成为全体中国律师的榜样的律师的衷心的希望。
或者说不定在哪一天,不经意而由《律师文摘》汇集、相知、团结起来的这一个律师群,会因《律师文摘》影响的不断扩大,在中国律师界取代现时的大款榜样而成为中国律师们的新的榜样。到那时,《律师文摘》的读者就将不仅是现在的区区几百、几千人,而是成千上万人。到那时,中国律师在中国经济生活中的作用,从而律师在百姓心目中的地位,亦将不是现在的这个样子。
衷心祝愿自己的《律师文摘》,与它的现时的忠实读者,将加盟的忠实读者互动互勉,为创造中国律师更加美好的明天加油!再加油!
文摘应以商业为主,使命为辅
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合伙人,华东政法学院兼职教授 斯伟江
我是从上海来的,听了大家的发言,我还是有点感触,我觉得在座各位前面的发言,可能跟律师之间、整个群体之间有一些脱节了。实际上现在整个律师的队伍,十个里面有八个不会关心你们讨论的事情。绝大多数的律师特别是青年律师还是在关注自己的饭碗,关注自己房子的按揭款,关注自己老婆小孩的事情,不会来关注大家说的这些事情。那么《律师文摘》要服务的是80%的人还是这20%的人?我觉得文摘主要倾向于这20%的人,所以导致你办得很累,会导致你这个刊物要亏本。当然我是不同意
加大办案规程的份量
上海建纬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律协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 朱树英
我给文摘提一个建议,要加大办案规程的份量。我看了一下,今年文摘有四篇办案规程的文章,我觉得似乎还少了一点。为什么呢?因为文摘是以提升律师的人生境界,提高律师的业务水平作为宗旨的,而律师的业务水平就和办案规程有关。我看了四篇涉及到办案规程的文章,可能就是刚才斯伟江讲的,很多的律师会关注这个题目,我怎么把律师做大,怎么把律师业务做好,提高我的律师业务水平。我想就这个主题分析一下。我觉得中国律师的命运,说具体一点,就是中国律师怎么走,走向是什么?就是往哪里去了。一个是办好案,一个是律师要总结经验,还有律师要讲规矩。这个规矩是律师发展或者说决定律师命运的一个重要问题。这个规矩也就是现在文摘的“办案规程”。从这个角度来说,律师要有一些手段。而律师的手段也就是标准问题。这和企业的情况是一样的。现在市场里流传这样的话,“三流的企业是卖产品的,二流的企业是卖技术的,一流的企业是卖标准的”。市场经济中的企业,研发中心往往花很多资金研究标准。既然文摘的宗旨是要提高律师的办案水平,那就有一个标准问题,标准就是办案规程。所以我想把这两者结合起来,建议文摘今后要加重这方面的份量。全国律师协会有各个专业委员会,本人是民事业务委员会的。我们今年要花力气搞一些规程,有律师办案的规程,现在定下来要搞一个关于征地拆迁的规程,这是王才亮律师负责的,今年上半年要拿稿子出来。现在又定下来要搞一个商品房买卖的办案规程,很多律师都在做着这种业务,尤其是拆迁,风险很大,应该怎么办,按什么规矩来办,需要有一定的规程。我想律协的各个专业委员会都应该研究规程。希望文摘在这个问题上加大力度,征集这些规程,指导律师,提高律师的办案水平。
律师应有远见卓识
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 张 勇
我特别赞同
《律师文摘》精神上的立意还是要高一点的,品位不要下去,还是应该保持这样一个高度。我感觉,律师都很累,应该给律师提供一个具有律师特色的精神世界或者精神家园。人在两个世界里穿梭。大家知道,律师办案难度是很大的,强度也是很大的,特别是那些敬业的律师,精神压力也很大,到社会上打拼,真的很累,因此应该有这样一个精神的世界,让他回到这里得到修整,得到调整,这里面实际上就有一个加油站的作用了,所以还是应该有《律师文摘》这样一个专门给律师这个特殊的职业人提供精神上的充实、精神上的再调整,以便他能够到社会中发挥更大作用的一个刊物。
刚才上海的律师谈到了,还有80%的律师可能对这个不感兴趣,这是现实的事情,没有办法。我曾经做过四年律师,后来就发现律师很累,而做了四年律师我自己也有感想了,我迫切希望把它写下来,所以2001年我就把律师业务停掉了,没有再注册,一方面在学校里教书,同时把我的感想写了两本书,一本叫《远见》,一本叫《卓识》,全是我四年做律师时候的心得和感想,现在正在写第三本,4月份就能完稿,叫《法律手册》,就是从事法律这个职业,应该有一些东西不能忘记,时时要提醒自己。当时为什么停下来写这些东西呢?说实在话,如果当时还接着办案的话,那种强度和难度,根本不可能有时间去琢磨写作的事情。另外,我谈一点个人的感受,跟几位教授交流。第一,大家都很难,律师也很难,但是说实在的教书也难,律师会遇到一些很无奈的事情,在学术界也照样会遇到一些很无奈的事情。这几年教书跟做律师那几年相比,我认为,做律师那四年倒是我非常开心的四年,同时也有收获,因为自己做律师也很用功,做得也很好,因此得到的回报也非常好。现在教了几年书,把书稿完成了以后,也许我会再回到律师这个职业。我想每位律师都应该有一个总结的过程,而律师脱不开具体的事务的话,他很难有时间去思考。第二,学术界、律师界都应该有容忍度和包容度,《律师文摘》毕竟是律师文化的组成部分,如果大家都是工匠,都去考虑钱,当然考虑钱不是错,因为我做律师的时候,经济收入也是我非常看中的事情,但是如果完全陷在那儿,而没有《律师文摘》提供很好精神的补养,我觉得似乎缺少什么。律师刚开始做的时候,拼的就是技能,所以我这两本书就是大量谈技能,怎么办这些案子,就是靠技能。而发展到后来,如果大家做到合伙人,想让律师事务所有发展,做得更高,能够更广的开拓业务,实际上,那个时候人格的力量就凸显出来了。如果一个律师人格很差的话,即使水平很高,再往上走众叛亲离,对个人的发展不利,对所的发展也不利。所以,能够有一个在精神上吸取营养和对自身提升的机会,是非常必要的。有这样的杂志是非常棒的,还要把这个事情继续做下去。
关于规范的事情,虽然说有很多律师想知道一些技巧、方法,也有律师建议《律师文摘》在这方面定标准,但是,我觉得这样做不太现实,一个是这个标准本身随时在变,中国的法律现在像星云爆炸一样,太快了,包括那些解释,若干问题的规定,还有最高院给各个院的批复,以及最高人民法院2005年民事审判会议纪要和刑事审判会议纪要,这些东西跟都跟得很难,因为变化得非常快。可以加大一下实务技巧的力度,没有坏处,但是如果往那儿偏,去迎合实务恐怕会造成一些不太好的后果。
我特别在这儿呼吁,律师圈应该多走动,多交流,除了有业务上的交流还要有思想上的交流,我觉得非常好,对《律师文摘》为大家创造这样思考交流的平台表示感谢。
社会责任——律师的生命
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主任 王才亮
律师的存在和发展,已是现代社会民主和进步的标志之一,对此人们已少有质疑。然而,现在社会为什么需要律师?我们怎样当律师?我们为什么要如此费神费力地办《律师文摘》?不同的人是有不同的看法的。
在律师制度恢复的很长一段时间内,社会对律师的真实需求被掩盖了。主流的观点是将律师作为阶级斗争的工具之一。虽然后来不提阶级斗争,但仍是司法干警的组成部分,还是专政工具之一。20世纪80年代,众多律师所着的服装是警服。但显而易见的是,虽然身穿警服,却始终不是专政工具,无论是刑事辩护还是民事代理业务,都不具有专政的职能。因为专政力量的加强,是不需要一种唱反调的声音出现在法庭内外的。是为了司法公正吗?我认为律师的出现也不能直接达到这一目的。经过二十多年的坎坷历程,今天我想可以坦诚地说:“中国社会需要律师的真实目的是与世界绝大多数国家相一致,是为弱者一方增加力量,以抗衡强者,达到力量的平衡,使社会达到和谐,而不使强者更强,弱者更弱,以至引发社会的对抗。为弱者助力,维系社会力量的平衡,是律师的社会责任。
从律师实务来看,绝大部分需求来自于弱者而无论是哪个领域。仅以征地拆迁法律服务为例,开发商如与官员相勾结,发生纠纷多半不请律师,而此时需要律师的是被征地人、被拆迁人。征地人、拆迁人需要律师的不多。有少数需要律师者或是尚未形成官商勾结或是为了装点门面,只有极少数地方官员确是执政为民者才希望律师介入,提供帮助。但是在关注此类案件的庭审中,为官商作代理的律师,辩论及举证执业全无律师之严谨。我有时遇到此类同行,听到他们的官腔匪言,常为其感到悲伤,辩论时已不在一个层面上。令人担忧的是,当前,利益集团对立法、行政、司法日趋加强影响力,无论是房地产业、还是城市建设;无论是股票上市还是国企改制,常会有一些助强凌弱的名堂出来,而有不少经济学家、法学家、律师、法官等学问人也违背常理,犯些常识性错误,助纣为虐,热衷于为强者当门客且不以为耻。
对此,我也不忽视一种客观情况,近些年来,为强者,如政府、商人甚至黑社会头目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不在少数,且收益高于我们这些自以为高尚,热衷于扶助弱者的律师。对此无可指责,因为律师不能拒绝社会的需求。然而,我认为,社会责任仍是律师为强者服务时的执业准则。事非不能为,而是不为。例如为国企改制、公司上市提供服务无疑可以为强者服务,但执业者完全可以多提供一些不使少数人暴富而使国资流失、工人下岗的意见,以减少全社会在追究亿万国有资产灰飞烟灭、数千万人下岗失业,社会因此不和谐的责任中对律师的指责。又如刑事辩护,我们完全可以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大声疾呼,但要少一点指鹿为马的行径,不使社会感到辩护人只忠于被告人而漠视法律。再如为商务活动提供法律服务,我们是否牢记祖训“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多提一些“防人”的意见和建议,不掘或少掘一点“害人”的陷阱呢?我想这是可以做到的。要做到这一点的前提就是时刻不忘我们的社会责任。无须回避当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律师需要赚钱以养家糊口,甚至奔小康的初衷。但是,我们必须知道金钱不是万能,我们决不能唯利是图。在第七届中国民商法实务论坛上,有一位律师提出关于购房按竭业务的质疑,引起绝大多数与会者的共鸣。十多年来,不少律师拿了购房者的律师费,却一直心安理得在为开发商、银行泡制或审查合同,使众多购房者陷于任其宰割的境地。对此,律师和律师管理界并没有自我约束,还是社会的压力使银行方开始改变这一不正常的状况。在这些事件上起积极作用的往往是媒体。由此,我想到《律师文摘》这样一份合法出版却又在表达社会正义呼声的刊物有着极大的作用。我希望她能在引导众多律师走正道上发挥更大的作用。
总之,律师应以为弱者服务、维护社会和谐为己任,而《律师文摘》更要坚持这一导向。这些年来,《律师文摘》牢记自己的社会责任,一直以直接表达法学家和律师的心声而著称。故此我建议,在今后的文章采选上要注意引导律师对社会责任的关注,抑恶扬善,并提醒读者,律师不是光为钱而执业,更不是御用的专政工具,律师是属于整个社会的,是构建社会和谐的最重要力量之一。律师的生命在于社会责任,《律师文摘》的生命也在于此!
《律师文摘》是律师的精神食粮
著名律师,第七届全国人大代表 王 工
我有理由相信《律师文摘》是一本“提升律师人生境界”的好杂志。这样的杂志在大陆不是太多,而是太罕见了。特别是在《中国律师报》停刊以后,这本以法律人特别是律师为主要读者的民间刊物就更加难能可贵了。我认为,在这个信息时代,各种信息充斥、穷个人所有时间和精力都不能遍览的情况下,给律师提供精神食粮和有效信息的《律师文摘》不可或缺,是一种“最具成长性媒体”。
中国有50万法律人,其中包括22万法官和12万律师,难道养不起一本《律师文摘》么?
作为从事法律服务工作的一名老兵,我深深感到律师执业环境着实令人担忧。最近我在《法制日报》上读到《律师执业环境亟须立法保障》的文章,该文称,从2002年至今,上海已经发生律师被威胁、殴打事件38起,仅2005年就发生了7起。可见我们的执业环境是多么恶劣。
中国是一个具有几千年专制传统的社会,因此出现扼杀、打压、迫害律师的事情并不稀奇。而这些事件针对的决不仅仅是少数律师,针对的是中国的律师制度和12万律师整体。因此,我们每一位律师都不能置身事外,而要积极给受害律师以声援,并积极呼吁制定相关法律,从立法上为律师执业提供切实的保障。
我们全体法律人争取的目标是“民大于官”、“民治官”的真正意义上的法治,而非“官治民”的表面意义上的“法治”。中国不能老是在“军政、训政、宪政”三段论政治上徘徊,老是停滞于“训政”阶段。
我出生于20世纪20年代,我追求的理想是民主、富强和祖国统一。从目前来看,我们这一代人的理想并没有达到,还需要国栋这一代不懈地努力。
律师界迫切需要惩恶
北京华一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浦志强
我认为,《律师文摘》现在整个的情况基本上是在扬善,而律师十几万的队伍里迫切需要惩恶,有没有可能拜望《律师文摘》和各位同仁关注这个领域,把非常明显的、常见的律师违反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的特例专门收集起来配以记者采访和名家的点评,这样律师有望会越来越好。另外,《律师文摘》可能不太好给律师协会造成什么压力或者推动,但是我们现有的律师协会对律师权益的保护和对律师本身这个行业的激浊扬清、自律的规则的确立应该说做得非常差。现在律师协会在很多重要问题上并没有发挥它的作用。我拜读了张思之律师发表的文章,是给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李大进的一封信,要求律师协会对晟智律师事务所受到的惩处表明立场,在这样的问题上,我也曾向律协负责人表达过这种立场,希望为律师权利基本维护作出起码的表态,但是所有这些努力都没有成功,我不希望看到这样的律师协会,我在这样的律师协会里作为法定的会员感到非常耻辱,我希望《律师文摘》能够在这一点上意识到并能把以后的事情做得好一点。
要关注中西部律师的切身问题
河南尊严律师事务所主任 刘彤海
一、对《律师文摘》的简要评价
王国维在人间词话里谈词有三种境界,我想借用王国维的“境界说”来评价一下《律师文摘》的境界:
第一种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检视一下律师文摘一年来发表的一些视见高远、富有哲人之思的文论,如雷震的《法治国家的真谛》、资中筠的《关键在于立宪》、高鸿钧的《法治与公共权力制约》、德沃金的《为什么言论必须自由》等,这些文论的主题都与民主宪政有关,高屋建瓴,视野宏阔,启人心智,撼人魂魄。他在提醒我们广大律师,作为吾国吾民,作为法律人,要关注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关注国家的民主和法治进程。一本薄薄的文摘承载着构建我国民主法治国家的重荷。文摘在“西风”(刊物经济拮据)凛冽之下,高张民主的旗帜,使人有登高望远,穷尽眺望之感,不能不使人发出由衷的赞佩。
第二种境界:“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文摘创刊之初,经济拮据,发行困难,主编宵旰忧之,极力支撑,正所谓“终日驰车走,不见所问津。诗人之忧世也”(王国维语)。这种“无我之境”不唯主编,编辑部同仁的敬业精神均可情可感,可钦可佩!
第三种境界:“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我非常同意
二、几点建议
一是多发表律师写的文章,或写律师的文章。这样才名实相符。我建议关注一些热点问题。比如关于律师个体化,现在许多律师都想干个体律师,但是另有一种声音,叫规模化,也就是办合伙制、合作制律师所,一旦合伙制、合作制的律师被淘汰了,律师的出路在哪儿?所以我想应该允许办个体律所。社会应该是多元的,制度安排上应该是多元化的,这个问题文摘应该组织讨论一下。
再一个关于律师的评价问题,整个社会都说律师富了,究竟中国的律师富没富,建议文摘搞一些调查,是百分之几的人富了?我是一个基层律师,在一个小城市,我认为20%的律师在贫困线、温饱线上挣扎,尤其是中西部地区的律师。还有一个律师税收的问题,在北京、广州、天津都不存在这个问题了,但是在我们河南,它给我们按个体户课税,5.5%的营业税再加上个人收入所得税,一次收入10万块钱,得达到55%的税,不偷税怎么办?不偷税就不能营业,逼得你做两本账,而做两本账,就有风险。这个问题没有人触及,欠发达地区律师缺少文摘的关注。
律师技巧的东西应该多一些,给律师指指路。空头的文章,对初出道的律师不管用,像张勇博士写的书,确实能给大家起到指点作用。
对张思之老先生我很敬佩,我写了一篇《论律师的哲人气质》还引用了张老先生的观点。今天我仍然同意张老先生的观点。律师每时每刻还要受政治的迫害,这种迫害出现以后怎么办,我们的杂志要和律师们连在一起,律师遭到磨难的时候,请文摘声援一下。
文摘的“史海钩沉”栏目,我很感兴趣。最近我看了民国时期法学家写的东西,我发现现在一些法学家写的东西还不如民国时期的,杨兆龙的文章我很爱读。梅仲协的文章也很好,我很愿意读。这些人要介绍一下,使法学思想有个传承。现在的大学生对这些人都不知道。关于三审制的问题,杨兆龙在五十五年前就提出来了,说这个制度不好。现在又有人重提,当新东西。我想文摘应多介绍这些东西,让我们开一开眼界。
关于文风我同意
通过参选改变律师命运
北京汉卓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秦 兵
说到中国律师的命运,我觉得我们的命运应当自己去掌握,不用呼吁社会关注,我们自己关注自己就行了。我想律师的命运包括个人的人生命运、他的商业命运和政治命运。我自己通过认真学习“三个代表”得出了一个经验,要想改变商业命运,首先改变政治命运,要想改变政治命运,成本最低的方法就是积极参加选举,参加人大代表选举。今年又是选举年,我自己又要参加海淀区的基层人大代表选举。我已经知道,参加选举肯定还会失败。但是正是因为失败我才参加,因为每一次选举都是我最好的广告,案源丰厚,不得选票必得钞票。选举的时候,人民警察会高度关注你的安全,绝对不会出现什么问题。所以我自己的感觉就是,通过选举来改变我们中国律师的命运。
将律师案例与学者点评结合起来
中国证监会规划发展委员会委员,法学博士 朱伟一
律师本来都是写得很好的,但是我认为,写娱乐性文章的人一般都是没有用的人,是第一赚不了钱,第二做不了官的人,律师已经很有成就了,他没有空写,这两方面要结合起来比较好,如果文摘将律师的案例与学者的点评结合起来可能有一定的吸引力。
去年的座谈会在蓟门饭店,今年这个场所比蓟门饭店高,肯定杂志办得不错,明年会更好。但是,我想如果到人民大会堂开这个会的话,这个杂志差不多也就完了,因为感觉太好了,肯定也就写不出来了。
律师事务所管理与《律师文摘》的责任
中国政法大学律师学研究中心主任,副教授 王进喜
我们现在所亲历的律师制度,不过有二十多年的历史。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国的律师业是一个年轻的职业。然而,中国律师业的商业化进程却是惊人的。中国律师商业化是去行政化的一个结果。中国律师商业化的进程来自于律师制度恢复初期对律师事业进行行政化管理所带来的极大经济压力。从1984年开始,我国在律师的财务管理上就开始试行全额管理、差额补助、超收提成以及实行自收自支的经费管理体制。在此基础上,在1988年又开始了不要国家编制、不要国家经费,完全由律师养活自己的合作制律师事务所的试点工作。这种让律师破“旧皇历”,端“泥饭碗”,拿“活工资”,用“流动人”的改革,就是中国律师去行政化的开端。中共中央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则明确规定了律师事务所的中介组织地位,正式肯认了律师执业活动中的商业性因素。此后,在中央司法行政机关的屡次行政性推动下,中国律师业的商业化基础基本奠定了。1996年制定的《律师法》,把律师界定为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这一界定,标志着在律师行业去行政化问题上,在思想认识上实现了统一。
我国律师业经过若干年的发展,已经逐步形成了一批规模大、实力强的大型律师事务所。众所周知,律师事务所的不同组织形式和管理模式,将对于律师的行为产生不同的激励。大型律师事务所的出现,对于传统的律师管理模式和执业机构组织形式都提出了挑战。例如,随着律师事务所规模的扩大,在律师事务所的管理上出现了以下问题:(1)在律师事务所的任务和职责方面进行管理性的划分,以工作团队代替了个人,律师-委托人关系也从传统的个人化向个人化和机构化并存的特点转化;(2)律师事务所的行政等级取代了传统合伙法所要求的平等权利合伙人之间的共同管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冲突凸现;(3)律师事务所分支机构的不断增设,增加了律师事务所进行管理的难度。此外,律师事务所之间的竞争,使得律师事务所面临着降低法律服务成本的压力;律师流动性的增强,使律师事务所在律师培训方面的投入动机遭受挫折。此外,我国对律师合伙的管理还缺乏历史积淀和实践经验。这些因素都会导致律师事务所执业风险的提高。这样,风险因素就可能成为律师事务所扩大规模的一个障碍。因此,需要通过法律设计来减少这种风险对律师事务所经营的影响,并通过其他制度设计来加强律师事务所的管理。
加强律师事务所管理,也是律师本质属性的要求。作为律师职业,本身也存在着两个具有一定的相互制约性的因素。即律师的职业属性和商业属性。律师这个职业,既有职业(profession)的因素也有商业(business)的因素。就像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伦奎斯特曾经指出的那样,律师职业是一种商人和神职人员所组成的微妙的混合体。前者以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为目标,而后者则完全漠视经济上的诉求。换言之,律师职业本身即包含着公共利益和自身利益的冲突和调和。 “就律师执业活动的性质而言,各职责之间的冲突是不可避免的。事实上,所有复杂的道德问题,都是源于律师对委托人的职责、对法律制度的职责以及律师在做一个正直的人的同时挣得一份满意的生活的自身利益之间的冲突。”
长期以来,一些论者认为法律服务活动越来越商业化,而法律服务不能既是一个商业也是一个职业。尽管人们为律师的商业化而惊呼,但问题的关键是律师的商业化所带来的结果,而不是商业化因素本身。法律服务是一个职业性的服务业。对于以职业方式提供法律服务而言,合理的商业操作是必要的。从这个意义上讲,律师的商业化本身就是个不存在的问题,是个理论上的假设。律师这个职业本身就有商业的因素。因此我们通常所说的律师的商业化,更准确的表述,就是律师执业活动中商业化因素与律师执业活动中的职业化因素的比例的消长的过程。律师的商业化在特定条件下能够促进律师职业目标的实现,商业化并不是律师职业化的必然敌人。然而,律师执业活动中的商业化因素永远不能超过50%。如果超过了这个比例,我们就绝对不能说律师职业还是一个公共职业。
事实充分地说明,律师事务所商业的管理是有价值的,甚至对于那些追求符合道德地、称职地、有效地履行对委托人的职业义务的律师是必要的。如果律师事务所能够更有效率地提供法律服务,由于服务成本的降低和更多的回报,委托人和律师都能从中获益。从律师惩戒情况来看说,在经济问题上陷入麻烦的律师常常是那些遭受经济困难的人,这诱使他们走捷径或者采取其他不适当的行动。因此,运转良好的法律商业活动也可能是一个职业性的活动。
2005年被业内人士称为是中国律师事务所的“规范年”。在一个广大律师还在为执业的基本权利奋争的时代,在某些律师看来,律师事务所的管理与规范似乎还是一个遥远的问题。“这些律师似乎在奔向未来,而其脚踵却顽固地停滞在过去。”他们要么对集聚的变革视而不见,要么躲闪着种种变革。然而,任何律师对这些变革都不能免疫。事实上,各种年龄和经历的律师每天都在面对法律职业中的变革。只不过是某些人比其他人做的更好罢了。
理论界也没有充分关注到律师们在律师事务所管理上的困境,关于律师事务所的组织和有效率的法律服务活动的文章实际上还是空白。就像有的美国学者所指出的那样,诉辩活动的浪漫,法庭诉讼的魅力,仍然蛊惑着包括法学理论界在内的整个法律职业。但是事实真相是,律师的大量工作是在其办公室完成的。在他坐在办公桌前的时候,没有军歌嘹亮,没有滔滔雄辩,没有炫目的镁光灯,也没有鲜花和掌声。但是这是其执业活动之根本。优秀的管理造就优秀的律师,糟糕的管理造就职业失误。因此,律师事务所的管理问题,也是一个严肃的道德问题。
《律师文摘》作为广大律师所喜爱的一个刊物,对社会现实有着相当的敏感度。它面向律师,但是却不局限于律师。它是一本严肃刊物,但是却并不板着面孔说教;它说的是律师业,装的却是天下事。它是一本民间的刊物,却引领着律师行业的精神。尽管办刊存在着诸多的困难,然而主办者却不曾轻言放弃。按照主编的话来说,这是一本深刻体现着理想主义的刊物。随着律师行业的发展,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将发展成为一门具有相当专业技术水准的领域,将直接关系到律师事务所的生存。律师事务所管理这一话题涉及的不仅是大量律师执业技能,也涉及到许多法律知识。为了有效地管理法律工作,许多领域的大量法律知识是必要的。事实上,关于律师事务所管理的大量法律是在发展变化的。因此,一个优秀的管理者,必须始终关注这些发展,应当是这些发展变化的先知先觉者。《律师文摘》作为律师的刊物,也应当关注律师行业在这方面的需求,成为广大律师的良师益友。在这个方面,律师界不仅对理论界有着诸多的期许,对《律师文摘》也充满了期待。我们盼望着《律师文摘》今后能够给出一个漂亮的答案。
关注年轻律师的成长
北京易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张 凌
我可能是座谈会上最年轻的一个律师,作为年轻的律师,我想,关注中国律师的命运就得关注青年律师的成长,因为通过这两年的业务我们已经发现青年律师出现了断层,很多律师没有案子,没有业务经验积累的机会,我们事务所正在关注这些事情,正在大量做这方面的工作。有更多的律师需要把业务经验拿出来跟大家分享,需要注意年轻律师的培训。我建议,《律师文摘》多介绍一些国外良好的管理体制,包括律师的管理模式、绩效考核方式和培训方式。如果青年律师成长起来,我想中国律师的命运才能得到更好的改变。
即席诗(二首)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刘广安
其一:江湖世界多派系,独立自由谈何易。平等博爱更奢侈,夜深人静转沉思。
其二:如今刊物遍地立,多拉大旗做虎皮。律师文摘有胆识,管他省级与部级。
贺 联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学术批评网”主持人 杨玉圣
引领律师读书风尚,造就法律帝国辉煌
律师的身边应当有一本这样的书
《中国律师》杂志社总编 刘桂明
对于《律师文摘》这本书(严格意义上说,这是一本刊物,一本连续出版物),我是又爱又恨、既爱还恨……
所谓爱,不用多言,自然与各位专家与读者一样,爱不释手、爱屋及乌。
所谓恨,是因为国栋把本来我要做没做的、想做还没有来得及做的事情做成了。可以说,恨得咬牙切齿、恨得妒火丛生。好在,“爱”是人类最伟大的语言,最美丽的心态。所以,“爱”最终战胜了恨,“爱”最终让恨消失得无影无踪,“爱”最终既然让恨又变成了“爱”。因为爱,所以爱。我也非常喜爱这份刊物,喜爱这本不可不看、不可不读的书。
说到这本书,自然要说说国栋。说到国栋,我又要说到我主持的这本刊物——《中国律师》。主持《中国律师》工作十年以来,尽管自认为也做了一些事、写了一些字、走了一些路,但自我感觉还有三件事没有做。原因在于不是因为不想做、不愿做、不能做,而是因为无法做。这三件事就是:一是将《中国律师》办成半月刊;二是办一份《法律人未定稿》;三是办一份《律师文摘》。不料国栋将《律师文摘》办成了。国栋年轻而有勇气,敢于抛弃《中国律师报》,愤而出走;国栋年轻而有朝气,为人、为事、为文均充满了一股年轻人的进取心和上进心。因为他的朝气和勇气,我曾有意将其邀请和引进《中国律师》杂志——一片值得年轻人追求与奉献的律师精神家园。然而,国栋最终还是没来。有意义的是,在诸多同仁的支持与帮助下,国栋最终办出了一份《律师文摘》。在我看来,《律师文摘》是可以多读、应该细读的书。
有一个观点,看来谁都不能否认,那就是:律师也是文人。所以,“律师要不要读书?”是不必不需讨论的,要讨论的是“律师读什么书?”于是,中山大学
律师,是一个看来很美、说起来很烦、听起来很阔、做起来很难的职业,是否美、怎么烦、是否阔、如何难,你都可以在这里找到答案;在这里,你不可能读到千篇一律的领导讲话,你也不可能读到追逐时髦的应景注释,当然,你更不可能读到一看就是关系稿的官样文章。在这里,她可以告诉你许多你不知道却不能不知道的法治往事,她可以帮助你读到来自国外的经典著作。在这里,你可以读到成功律师为什么成功的参考经验,你可以读到著名律师成名之前的心路历程,你可以读到业内高手富有成效的操作规程。在这里,你能了解到“美国总统大还是最高法院大?”、“沃伦法院为什么被称为人民的法院?”你能感悟到“法律与哲学”、“历史与法律”、“法律与智慧”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你能体会到“律师的内功与外功”、“律师修养的三大要素”、“如何走出律师事务所发展中的‘怪圈’?”在这里,文笔优美、文风优雅的“随笔”,精到细致、精确点评的“书评”,提纲挈领、点到为止的“观点集粹”,均值得一读。至于以思想为基础的“法理沉思”、以业务为主旨的“业务进阶”、以前沿为导向的“业界瞭望”、以创新为核心的“管理之窗”、以真相为原则的“史海钩沉”,均值得我们多读、细读而复读。不过,如果能在每篇文章或重头文章之前加个按语,文后加个评语,相信就更能体现“指路人”与“编辑人”的角色使命。
据说,你要知道如何做人,就要看《读者》;你要知道如何做文,就要看《读书》;你要知道如何做法学家,就要读《法学家茶座》。这里,我要补充一句,你要知道如何做律师,那就要看《律师文摘》。不仅要看,还要时刻带在身边,摆在案头,并推荐给友人看。当然,看《律师文摘》的同时,还应该多看看《中国律师》(有广告嫌疑)。
祝福《律师文摘》!祝福看过《中国律师》再看《律师文摘》的各界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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