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 回首页 | 2006年索引 | - -《中国青年报·冰点周刊》被停刊整顿

北京律协成立会员处分复查委员会

                                      

  为了给受处罚的律师以“自辩”的机会,北京市律协于日前专门成立了由11人组成的会员处分复查委员会,听被罚律师“喊冤”。

  而此前律协作出“处分决定书”是“一审”定性制。如果不服则可向市司法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到法院起诉。

  有的律师认为,律协没有给他们提供充分申辩的机会就作出处罚,对处罚的公正性提出质疑。

  为此,市律协进一步完善了处分程序,成立了复查委员会。复查委员会由11名业内和业外人士组成。

  据了解,复查委员会对受理的每一件复查案件将指派不少于5名委员组成的复查小组进行审查,对被申请复查的原决定所依据的事实、证据、行业规范或法律法规及查处程序等进行审查。(法制晚报 洪雪)

北京市律师协会关于成立会员处分复查委员会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及《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处分复查委员会规则(试行)》的规定,经第七届北京市律师协会第二十五次会长会议审议通过,决定成立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处分复查委员会。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处分复查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
  李大元(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高兰圣(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于超(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陈瑞华(北京大学法学院)、孙莉(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柴磊(北京市司法局)、王立华(天元所)、马慧娟(嘉诚泰和所)、张卫华(智浩所)、蒋京川(江川所)、于哮峰(大成所)。
  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处分复查委员会的职责是:依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及《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处分复查委员会规则(试行)》的规定,对被处分会员不服北京市律师协会纪律委员会作出处分决定的案件进行复查。
  特此通知。

【作者: 唐璜】【访问统计:】【2006年01月19日 星期四 16:12】【 加入博采】【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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