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典地板”让中消协很“受伤”- -| 回首页 | 2006年索引 | - -北京律师在天津遭法官殴打

警惕房地产公司的新骗术

                                      

  前几天,一个朋友告诉我一件闹心的事,听后感觉如鲠在喉,不吐不快,我决定把它告诉大家,也免得更多无辜的人上当受骗。

  朋友小李在找工作的时候,接到一个房地产公司的电话,说招聘人事助理,让她去面试。小李按时来到位于北京丰台区某电子城写字楼的这家房地产公司。该公司在这个写字楼中只有一个办公室,该公司经理称他们公司将在北京的三元桥附近开发一个楼盘,现在是暂时租用的办公室招聘员工,上岗后工作地点在新开发的楼盘。初试合格后,第二天该公司便通知她复试。很快,该公司决定录用小李,而且马上就签定了一个合同,约定经过一周的培训便可以上岗,每月工资2000元外加全勤奖300元。该公司称他们不向应聘者收取培训费,而是由他们委托某建设大学对即将进入该公司的人进行培训,某建设大学开设的房地产从业资格培训班收取每位培训者380元培训费,而且合同约定,只要你能够进入该公司各种,这项培训费由他们公司报销。

  小李向某建设大学交纳了培训费后,开始了为期一周的培训。培训班的学员来自不同的房地产公司,情况都与小李基本相同。一周的培训结束后,小李参加了考试,而且很快拿到了结业证。但是当她拿着结业证回到房地产公司时,该公司却声称合同已经到期,无法录用她,当然培训费也不能报销。直到此时,小李才恍然大悟,原来自己掉进了一个房地产精心设计的陷阱中,而且让你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我了解了详细情况后,总结了该房地产公司精心布置的骗局:

  1、声称从事房地产工作必须持证上岗,一般老百姓也不了解其中的法律规定,只能服从;

  2、声称房地产公司并不向应聘者收取费用,培训费由他们委托的大学收取(当然这个费用肯定是有房地产公司一份的),而且如果录用培训费还可以报销;

  3、只签定培训期内的临时合同,而且许诺给应聘者高薪,给应聘者正规的感觉,也给自己日后反悔提供法律保障;

  4、应聘者培训结束后,房地产公司再以种种借口拒绝录用应聘者,而此时合同已经到期,主动权也掌握在他们手中,让你投诉无门,即使向法院起诉,应聘者也没有证据,而且应聘者觉得反正钱也不是很多,也就自认倒霉。

  房地产行业的陷阱很多,老百姓已经身受其害。现在他们竟然想出了更损的招儿,利用法律的漏洞让更多无辜的老百姓上当受骗。当然,如果应聘者多一些法律知识,多一些心眼,也可以避免被骗。但是,还是会有很多人不能识破他们的诡计,最终不但被骗了钱还要搭进去时间,苦不堪言。

【作者: 唐璜】【访问统计:】【2006年03月28日 星期二 17:00】【 加入博采】【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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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34623   2006-04-02 23:14:13   

纯属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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