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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房地产公司的新骗术- -| 回首页 | 2006年索引 | - -上海两律师建议民航修改机票“旅客须知”

北京律师在天津遭法官殴打

                                      

  刚刚接到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才亮律师电话,称该所律师王令在天津办理一起拆迁案件时,在南开区法院立案厅遭到立案厅法官的殴打,王令律师已经报案,目前警方正在调查。详细情况待与王令律师联系后我会及时发布。

  我刚刚与王令律师通了电话,简单了解了一下情况。据王律师介绍,当时王律师带领群众前往南开区法院立案厅立案,立案厅的法官将材料接收后说要研究,5点半下班前答复,但是4点半时,立案厅的工作人员便不再出面。王律师和群众要求见法院领导,此时该法院行政厅一法官出面告诉他们不能立案,后法官与群众发生推搡,此时群众中有人拍照,法警便出来干涉。王律师看事态恶化,便前去找法院院长,未果,回到现场时被行政厅那为法官掐住脖子,后被群众拉开。王令律师报警寻求保护,目前现场已经处理完毕,王令律师已经前往公安机关接受询问。王律师还介绍说,目前仍有两名群众被法院留置询问和录象。

  律师执业权利不容侵犯。现实中律师执业权利难以保障已经人尽皆知,保护律师执业权益的呼声也越来越高。但是律师人身权利遭到如此侵害还是很少见的,而且侵害还是来自强势的法官,这表现出法官对律师的漠视甚至敌视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我们呼吁北京市律师协会和司法局,以及天津市律师协会和司法局对高度关注事态的发展,为律师维护最基本的权利。

  我希望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都来关注这件事,毕竟这样的事情竟然发生在北京律师身上,而且发生在天津。

【作者: 唐璜】【访问统计:】【2006年03月28日 星期二 17:51】【注册】【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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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手拉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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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天津人   2007-11-06 00:39:57   

法官打律师? 这种事情根本不可能发生,中国不可能 这么黑暗,如果上述事件属实,那么就反映了一个问题,南开法律系统的整体的风气已经败坏,因为一个人在一个良好的风气制约之下范一下低级错误的可能性很小,而且以上的话反映如果属实,那么肯定是需要长时间的熏陶。
如果属实,我建议王律师就别追究下去了,因为你的追究,会暴露很多的问题,会损害法院的形象,在这个问题上,没有胜利者。
正确的处理方式是把这件事情掩盖起来,而不是揭露出来。
正义从来都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不能把武侠小说中的正义和现实中的正义等同起来,正义是实力的对比。没有实力,没有正义。
天津人民对王律师的幼稚,的正确表示,应该是漠视,甚至鄙视。
最后奉劝王律师,不要试图做鲁迅,鲁迅如果生活的现在的社会根本不会有任何出路。

- 评论人:南开院长   2006-06-08 12:35:39   

小王是有点太过了,当初我可没让他打人,只不过是让他拖过当天行了。

- 评论人:sunjingsos   2006-05-27 13:46:54   sunjingsos的博客  

中国提出"依法治国"已经有些日子.但在今天,我们的法官还在对律师大打出手,这是挺可悲的,律师,法官和检察官属于职业共同体,他们应该拥有共同的职业理想,但在中国,一些司法机关素质低下,以为强权和武力可以显示他们的威严,其实是大错特错,这种事不断发生,遭受贬低的只会是他们自己.
在中国,为律师说话的地方是很少的,看看以中央电视台为首的媒体,他们只热衷于宣传什么十大优秀法官之类的,要知道,一个群体的形象是不会仅仅靠这种宣传就得到提升的.老百姓的眼睛是雪亮的.

- 评论人:市民   2006-05-20 17:11:49   

南开法院太黑了,任何人都想象不到,只有跟南开法院真正打过交道的人才了解.

- 评论人:www   2006-05-20 17:08:23   

南开法院只收钱,不管执行.

- 评论人:1111   2006-04-27 14:56:34   

全国人民向殴打律师的法官提出声讨!
向包庇犯罪的法院声讨!!!!!!!!!!!

- 评论人:王令   2006-04-23 21:57:18   

殴打律师---给律师百年献礼
肇始于上世纪初的中国现代律师制度,走过了百年风雨历程。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于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至今也恰逢十年 。法治兴,则律师兴。在这样的好日子里,所有的法律人都该为这样的双喜临门而庆贺的。

所以,天津南开法院的法官王学林同志先站出来了,在3月28日,他以他独特的方式为这样的好日子献礼了。

王学林同志的献礼不可谓不新奇,这份礼物让全国公众都予以关注,以至于还要劳烦肖扬同志亲自关心;

王学林同志的献礼不可谓不厚重,这份礼物让全国的法律人心里都是沉甸甸的,让法官和律师两个行业都在反思;

王学林同志的献礼不可谓不“珍贵”,这份礼物让中国的法治进程后退了几十年,使得为此说话的天津高院都面临失去公信力的危险;

王学林同志的献礼不可谓不绝妙,这份礼物使得党性和法律受到了空前的怀疑,群众公开置疑究竟是哪个党员欺骗了他们?

正因为王学林同志的献礼精彩,在此之后,沈阳的法院工作人员效仿之,将年过半百的高凤泉律师一顿殴打;在此之后,哈尔滨的法官将杨律师饱以老拳;

北京的吕良彪律师说律师与法官的肉搏是一种低级的冲突,我赞同之。但我以为,以殴打律师作为献礼并不低级,这样的献礼实在有些别出心裁,值得叹服。看来,有些法官是以殴打律师作为律师百年的献礼。而我们,我,高凤泉,杨律师,是作为殴打对象,供王法官们殴打之,以给律师百年献礼的礼物。

我们呢,我们拿什么献给自己所热爱的律师事业?只能以自己的被打和永远不屈的抗争,作为给自己职业的献礼。

我本无用,唯谨以此文,声援高杨二位律师。

- 评论人:唐璜   2006-04-17 08:45:57   唐璜的博客  

律师说你法官打人了,你为什么不站出来,如果你没打肯定敢于反驳,可是我们一直看不到法官的表态;律师敢侵犯法官的权利?真是笑话!即使真的“侵犯”了,你法官怎么说呢?“ASDF”朋友,如果你不是那位法官的亲戚或者不是律师的话,那你说这样的话就太不负责任了。。

- 评论人:唐璜   2006-04-17 08:40:49   唐璜的博客  

为了讲和谐,什么事情都捂着盖着,不敢接受社会监督,说明这些人根本没有纳税人意识,不知道执政为民,暗箱操作的结果没有公正可言。

- 评论人:王国昌   2006-04-17 00:37:13   

法官打律师,未免题目太大;
这种事件发生在法官与律师之间,大有炒作嫌疑;
作为律师,有义务避免事态的进一步恶化,应当以和谐为重;
遇到类似情况,法院内部处理的好;
见诸报端,负面效应大于正面啊

- 评论人:ASDF   2006-04-14 18:51:09   

律师执业权利不容侵犯,法官的权利就容侵犯吗?何况该事件正在调查中,何谈强势的法官侵害律师的人身权利.北京的律师就有什么了不起吗?这样表态未免太不负责任了.

- 评论人:王令   2006-04-04 00:39:01   

呵呵,问题是他已经明确查验了 我的证件后仍然实施了上述行为。

- 评论人:chenghe   2006-03-30 14:30:45   

我只想请问,当时王律师表明自己的律师身份了没?要知道,这是异地办案,如果照文章中所说的情况,恐怕在现场紧张气氛中,被人当作一般群众的可能性非常大!!当然,即便是一般群众也不能够受到这样的推搡,但是,文章的题目显然过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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