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中国青年律师论坛将于今年五月在西南政法大学举行- -| 回首页 | 2006年索引 | - -关于召开两刊一网驻各地事务代表第二次代表大会的通知

北京律协新发《规范执业指引》遭质疑

                                      

  近日,北京律师协会纪律委员会发布今年第二号《北京市律师协会纪律委员会规范执业指引》,其中规定“凡本会所辖律师事务所接纳其他律师事务所转来的律师,无论是受聘还是入伙,也无论该律师来自本地或者外地,接收的律师事务所都必须要求其出具原执业机构主任或者其他合伙人亲笔签名的推荐信。”“律师事务所不得接纳没有推荐信的律师”。

  此规定一出,即遭到质疑。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师抱怨说,原本律师安排好案件、解决完当事人投诉、经济结清,就可以转所了,现在,一旦律师与律所主任或其他合伙人产生矛盾,无法得到推荐信将无法转所,律师个人的职业生涯将受到影响。

  清华大学客座教授左祥琦认为,市律师协会强制规定律师转所必须有推荐信,将侵害律师个人的劳动权、就业权,相对市律协而言,律师个体是弱者,一旦因无法取得推荐信而无法转所,维权将变得十分困难。

  当然北京律协的初衷是好的,此举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律师的转所行为,以避免因律师转所给当事人带来不必要的影响和损失,以期树立律师的“良好形象和信誉”。规范律师的执业行为,规范法律服务市场,树立律师的社会形象,这都是律师律协的份内之事。北京律协在这方面走在了全国的前面。大家公认北京律师执业环境最好,这也是对北京律协工作的肯定和赞赏。

  北京律师市场曾经一度被认为是执业环境最为宽松的,其他地方律师在遭到当地律协、司法局或其他单位的排挤时,往往选择北京作为自己避难的场所。正是北京良好的执业环境吸引了大量的外地优秀律师加盟,也造就了北京律师服务市场的繁荣兴旺,北京律师也成为中国律师的代表和典范,为推动中国律师行业的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但是,有时候事情往往是事与愿违,良好的初衷并不一定起到应有的作用。这也说明了律师协会的此等管理是一把双刃剑,做的好了是对律师行业的贡献,一不小心就走到了反面,成为阻碍律师发展的绊脚石。这也再次说明了,律师协会作为行业自律组织,在实施行业管理时经过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尴尬。

  律师作为社会劳动者,他们应该享受自由选择工作单位的权利。律师协会通过规范的形式人为地设置条件限制律师自由转所,明显是不合适的,而且也没有法律依据。我们都知道,现阶段律师的流动是非常频繁的,律师在寻求合适的律师事务所执业或寻求合适的合伙人时,往往要经过很长时间的磨合才能找到合适的事务所。而且在执业过程中,不管是一般律师还是合伙人难免会与主任或其他合伙人产生这样那样的矛盾,如果这些矛盾无法解决,大家只能分道扬镳。

  如果这个规定得以实施,其危害性后果是显而易见的。如果律师或合伙人与主任或其他合伙人发生难以调和的矛盾,那样处于弱势的律师或一般合伙人将无法得到主任的推荐信,那么转所也就不可能了。这条规定很有可能成为律师事务所主任对其他律师打击报复的武器,这样的结果不但损害了需要转所律师的利益,而且毫无疑问也会损害律师事务所和主任的利益。俗话说,强扭的瓜不甜。如果大家已经闹的不可开交,为了转所已经耗费双方大量的时间精力,这时候主任还是不让律师转所,大家天天还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律师事务所如何正常开展工作,最重要的是,律师个人执业权利如何保障?不能大家绑在一起痛苦一辈子吧?

  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并不是都很光明磊落的,主任为了克扣律师一点代理费提成而与律师对薄公堂也不是没有出现过。在这个时候出台这样的规定,无疑是不合适的。这个规定给予了律师事务所太大的权力,又没有对这样的权力进行有效的监督,谁能保证这样的权力不被滥用?毕竟,一个律师事务所中,只有一个主任,而主任只不过是合伙人们推举出来为大家服务的,谁有权力赋予主任这么大的权力?只能是合伙人,而不是律师协会。

  我曾经写过一篇文章,一位北京律师为了向原律师事务所讨回代理费提成,将该所告上了法庭。结果两审都以败诉告终,目前还在艰难的申诉。律师个人在对抗一个律师事务所时,他明显处于劣势,目前现状下维权尚且如此艰难,我很难想象这个规定实施以后,律师转所会是什么样。

  律师协会作为律师选举出来为律师维权的“娘家”,本应该积极为律师维护权利,为律师的执业提供良好的保障。但是,律师协会如果在管理过程中,过多的干涉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运作,特别是人为的设置障碍,必将不利于律师行业的发展。市场经济条件下,还要过多的使用行政管理的老一套,不但不合适宜,而且必将遭到失败的命运。

  中国的律师行业尚处于起步阶段,还很不成熟,律师的执业环境还十分恶劣,我们应该采取各种措施来维护它,让律师行业休养生息,多给律师一些发展的空间和自由,为律师行业和律师提供良好、宽松的环境,让律师真正壮大起来。过多的限制和障碍,必将扼杀律师行业的

  放过律师吧!

【作者: 唐璜】【访问统计:】【2006年04月6日 星期四 13:14】【 加入博采】【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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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人治的奴隶   2006-04-19 11:29:09   

律协已沦为律师管制者的打手!!!

- 评论人:布娃娃   2006-04-16 12:20:54   

北京律协不但要做为律师的娘家,维护律师的权利,更重要的责任是规范律师执业,剔除那些破坏律师队伍形像并间接影响律师执业环境的人,这个指引在于给那些频繁转所以求能掩盖自己一些违反执业规范的行为的律师敲个警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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