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律师杂志社征集
驻各地区事务代表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我社与各地方律师协会之间的沟通交流与宣传合作,为更好地增进《中国律师》杂志与地方律师之间的信息互通,更加便于我社与当地律师加强联系与合作,现特向贵协会征集我社驻各地区事务代表,请贵律师协会给予大力支持。现将事务代表所需要具备的条件列举如下:
1、年龄需在25-40岁之间,性别不限,身体健康,富于活力。
2、需要提供律师资格证、律师执业证,执业至少1年以上,具备一定文字能力。在当地律师管理部门无不良记录。
3、所在城市需为地级市以上,每个地级市的事务代表不超过3名,每个省会城市及直辖市的事务代表不超过5名。
4、品质良好,热心事业,积极主动,视野宽阔,触觉敏锐。
事务代表可由贵律师协会直接推荐,或由贵律师协会将相关通知下发到律师事务所后,由律师事务所自行推荐。被推荐者请填写相关表格(见附件或到中国律师网www.acla.org.cn上下载)后,或需了解关于事务代表相关权利义务,请与中国律师杂志社事业发展部取得联系(或登陆中国律师网www.acla.org.cn)。中国律师杂志社事业发展部联系方式如下:
★点击查阅>>《“两刊一网”征集驻各地区事务代表的权利义务》
★点击查阅>>《“两刊一网”驻各地区事务代表推荐表》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北小街2号凯龙大厦602
邮政编码:100700
电 话:010-64049539,010-64010507
传 真:010-64049539
网 址:www.acla.org.cn
电子邮箱:yaotangl@acla.org.cn, cww@acla.org.cn
联 系 人:刘耀堂 曹巍
2004年9月1日
你可以使用这个链接引用该篇文章 http://publishblog.blogchina.com/blog/tb.b?diaryID=5066990
- 评论人:mike
2008-03-25 13:4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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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l=http://www.hcqj.net/news/001.html]管道疏通[/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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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王吉仓
2006-06-26 19:2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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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耀堂、曹巍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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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小文律师
2006-05-17 23:3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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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论坛,多认识了几位值得结识的朋友是小文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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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新闻法制
2006-05-17 22: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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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一个在浙江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里有许多怪形象,有人提出他是中国法制的缩影,所以,有必要罗列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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