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博客群 | 公社 | 专栏 | 论坛 | 图片 | 资讯 | 注册 | 帮助 | 博客联播 | 随机访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的通知- -| 回首页 | 2006年索引 | - -是巧合,还是我的“功劳”?

我亲眼看到城管的恶行!

                                      

  有这样一件事,它一直萦绕在我的心头,每每想到它的时候,我都会怒不可遏,今天我把它记录下来,也希望通过文字表达我无尽的愤怒!

  中国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冒出来一个畸形的单位,那就是城管。他们的权力不知道从何而来,而且现在是越来越大,以前只不过是管管小商小贩,管管小广告什么的,现在竟然来处罚黑车这样本来属于交警的权力他们都拥有了。跟交通协管员一样,我不知道他们的权力从何而来,他们这种违法的执法明目张胆,而且“执法”手段简单粗暴,招致了市民的强烈反感,把他们与地痞流氓相提并论,所以网上也经常传出城管打人和被打的消息。

  因为我之前没有亲眼看过城管的这些“精彩”的“表演”,但是我看到过一些小商贩听到“城管来了”四处狂奔的景象,我能够理解,在那些无证商贩眼里,城管与可怕的虎狼没有什么两样。腿脚好的商贩逃的无影无踪,而那些年迈体弱的商贩或被突袭的商贩免不了被没收商品和罚款的遭遇,他们辛辛苦苦赚的一点活命的钱被城管们无情的搜刮去,他们真的是欲哭无泪!

  但是有一次,我亲眼看到了这样一幕,让我震惊,让我愤怒,让我久久不能平息!

  有一天,我和老婆一起坐公车回家,在前门西站附近,靠近天安门的边上,车子在等红绿灯的时候,我看到旁边的人行道上,有两个身穿城管制服的人在盘查一个推着小平板车兜售小食品的商贩。商贩是一个20多岁的小伙子,推着一辆破旧的平板车,上面摆着几个白色的塑料带子,里面好象一些饼干什么的小食品。一个稍瘦一点的城管队员抓住车把,不让商贩走,而另一个稍胖一点的城管队员在质问商贩什么问题,那种趾高气扬的神情简直让人恶心。

  但是接下来的一幕更让我觉得不只是恶心了:胖子城管把一袋子饼干拎起来,很“轻松”的扔在地上,而且还用脚踩在上面,不是踩了一下,而是来回踩了个遍!

  我简直“出离愤怒”了!我对身边的老婆说:“TMD,这是人吗?我要是那个商贩,我手里要是有刀,我一定把他砍死!”我终于理解为什么人们要打城管了,像这样没有一点人性的城管队员本来就该打!你说,即使退一万步说,你有权力执法,但是你的权力也仅仅是规劝和处罚,你也没有权力肆意毁坏别人的财产;即使你有权力没收这些东西,你也没有权力随意处置这些东西,更别说这样肆无忌惮的当着当事人的面毁坏!我坐的公车开走了,我不知道我看到的这个场面结局是什么,也不知道这些“人民城管”还会做出什么,但是我相信他们只会激起老百姓对他们更大的仇恨,谁与人民为敌,谁就会死的很难看!

  上海城管在他们的网站上列出了他们的职责范围: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市城管执法局)是负责全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行政机关。市城管执法局所属的上海市城市管理执法总队受其委托,承担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具体事务。
  市城管执法局、区县城管执法部门(以下统称市和区县城管执法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一)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由市和区县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使的行政处罚权;
  (二)市政工程管理、绿化管理、水务管理、环境保护管理、公安交通管理、工商管理、建设管理、房地产管理和城市规划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由市和区县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使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三)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在这样的“执法”范围内,我们可以出,城管这样一个畸形的单位竟然承担和分担了如此多的部分的处罚权力,难怪他们在“执法”时如此得耀武扬威!但是,我们要问了,这么多的权力是怎样一步步集中到城管的身上的,那些被分担了处罚权的单位为什么忍气吞声?城管的处罚是不是属于行政行为,如果被处罚人不服,那么能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如果诉讼依据哪部法律?城管的职权已经超过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所赋予的范围,而且在“执法”过程中,方法简单,手段粗暴,甚至野蛮执法,侵犯相对人的人身财产权利的事件屡屡发生。

  而且,还有一件事我一直搞不明白,像小商贩这样的人,他们或者是城市下岗工人或者是农村失地农民,他们没有工作没有收入没有活路也没有钱做什么生意,他们或者借钱或者从口粮里挤一点钱做一点最小的甚至算不上生意的生意,目的仅仅是养家糊口,为什么要受到如此的“礼遇”?到底是一个城市的“形象”重要还是人的生命重要?这个问题一直让我想不明白,我也不知道我们的人民政府为什么对我们这些穷苦的同胞如此无情,想想,这样的结果又是谁造成的呢?我相信如果这些商贩有自己稳定的工作,能够解决温饱问题(别奢望小康了),他们还会起早贪黑、风风雨雨、辛辛苦苦地在路边摆摊,去挣那一两块钱吗?我们的政府不是关心他们的生活,不是关心他们的死活,而是简单粗暴地对待他们,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看来我们应该反思自己了。

  每当我回想这一幕,我都会愤怒不已,我也想忠告一句这些城管们,尊重一点别人,赶快让你的人性回归,毕竟没有人性的人不是“人”!

【作者: 唐璜】【访问统计:】【2006年06月22日 星期四 12:50】【注册】【打印

搜索

Google

Trackback

你可以使用这个链接引用该篇文章 http://publishblog.blogchina.com/blog/tb.b?diaryID=5277701

博客手拉手

回复

- 评论人:陈广生律师   2008-03-19 23:01:10   

矿工不断地死去,我没有为他们呐喊,因为我不用下井;
   农民工被欠薪,我没有为他们呐喊,因为我不是农民;
  贫困儿童失学,我没有为他们呐喊,因为我的孩子还有书念;
  穷人看不起病等死,我没有为他们呐喊,因为我付得起医疗费;
  农民土地被强征,我没有为他们呐喊,因为我不需种地;

  百姓住房被强拆,我们没有为他们呐喊,因为我的住房不用拆迁;
   无辜者被错捕错判,我没有为他们呐喊,因为我没有蒙受冤情;
   妓女被公开示众,我没有为他们呐喊,因为我还不会被示众;
   但是,等到哪天不幸降落到我的头上,谁来为我呐喊?
   不要问丧钟为谁而鸣,丧钟就在每个人的头上随时敲响。

- 评论人:7456   2008-03-17 01:02:11   

气死我了,今晚第二次出去摆摊就遇到恶城管!!
到深圳关外几个月了,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事情做,后来跟朋友去进了几百块钱的货,想去摆地摊试一下。
第一次出去,才赚了六块钱,今晚是第二次出摊,就遇上这伙强盗!!
等我反应过来的时候,我只能拿着货走了,眼睁睁看着他们将我摆摊的桌子和凳子全部收走了,连我装货的袋子也一并提走了,里面还有几十块的硬币,我用来找零的!等我反应过来去找他们想要回东西时,他们早就开着车扬长而去了。。。

他们就是一群合法的强盗,土匪!!!

- 评论人:曾经是流氓   2007-06-13 10:19:38   

城管就是一群欺软怕硬的家伙,说白了就像小日本那时的汉奸。我混过社会,我就在马路边上开过啤酒广场。城管来找事,我就明明白白的告诉他。想收我的摊吗哥们??收吧!明天我就能找到你的家!!后来还不是雨果天晴。毛主席说过,枪杆子里面出政权。那些死狗就该以暴制暴!!

- 评论人:堂皇   2006-09-08 17:28:46   堂皇的博客  

我家附近确实也很多商贩,但是我觉得他们和我们一样是平等的,我把他们当成朋友,我也经常买他们的东西,因为我和他们一样的穷人,所以我能够体会他们的困境。再说你如果觉得需要规范那些商贩,也不能鄙视他们,更不能不把他们当人,肆意欺负他们。

- 评论人:anonymous   2006-09-08 13:09:55   

你说的也有一定道理,可是如果摊贩在你家楼下叫卖,把垃圾弄的满地都是我想你哪个时候就会想到城管了。真希望你家楼下能有那么几个摊贩,让你真实的体会一下。

- 评论人:冷眼看律师   2006-08-08 17:35:52   

良心人没有了良心还能怎样呢

- 评论人:anonymous   2006-08-08 12:04:48   

深有同感

- 评论人:anonymous   2006-08-08 12:03:50   

城管队员敢这么嚣张,原因很明显,外地人或打工仔,这些是社会弱势群体,他们不会去和城管理论,不会打电话或到有关部门反映问题,所以总是被人欺负,相似的还有警察殴打、体罚外地人公平和正义需要我们一起努力

- 评论人:0304   2006-07-19 15:07:18   0304的博客  

我曾经也遇到过类似的情景,心里真为自己的无能为力感到痛心。从此弃理从文走上了法律这条道路。我真的想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们,法律的不完善给了面目狰狞的人耀武扬威的机会,使善良弱势的人们陷入苦不堪言的境域,甚至无数次挣扎于死亡的边缘。我们是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却因法律不能救助人们忍受更大的痛苦,也许法律的约束始终没有道德的约束那么容易和轻松吧。与其等待法律来规范社会,不如让道德来拯救社会。

验证码:   
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