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中国民商法实务论坛综述- -| 回首页 | 2006年索引 | - -关于举办二○○六年度中南六省(区)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协作暨律师业务研讨会的通知

我遭遇的尴尬

                                      

  7月5号我写了一篇《律师名片到底印什么?》的文章,发布在博客上。由于内容涉及江西省司法厅,而且带有批评色彩,所以我并没有把文章发在中国律师网首页上,而是以我个人的名义发在了论坛中。7月13日上午,我猛然发现这篇文章不知道什么时候被《法制日报》转载到了该报7月12日的第十版,我再次大吃一惊,仔细看了文章才发现,幸好编辑做了处理,隐去了江西省而代之以某省。我的心才稍稍放下了一点,但是还是隐约感到有些后怕。

  去年8月30日,我在博客上发布了一篇文章《“两公”律师引发新的不公平竞争》。由于文章内容虽然肯定了两公律师试点工作取得的成绩,但是也对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批评,因此我也没敢把文章发在中国律师网首页或论坛中。9月7日,我看文章的反响不错,就将此文的标题和部分内容稍做修改后发布在了中国律师网特约评论版中。9月29日,《法制日报》在未与我联系的情况下,将文章发表在了当日的第十版。当时我有些担心,毕竟内容涉及司法部,而《法制日报》属于司法部主管,司法部肯定会看到这篇文章。当然,我对文章的内容很有把握,但是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我不想给中国律师网和我个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谁知不久之后,我的担心成了现实。全国律协的领导找我谈话,委婉的批评我批评了司法部。

  《法制日报》第一次未与我联系的情况下发表我的文章,给我造成了一定压力和影响。我曾经问过我认识的《法制日报》的记者朋友,但是没有人承认是谁做的,此事也就不了了之了。前几天竟然再次出现这样的情况,让我哭笑不得。前两天我也曾想就此事向他们总编室反映,但是发去的邮件至今也没有回应,我估计也不会有什么回应。但是再仔细想想,即使反映了此事,也并不见得就好。这让我十分尴尬,无所适从。

  其实我对自己写的文章很有把握,即使是批评也没有任何过激的成分,我是希望让更多的人看到,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起到作用。我一直认为对于不合理不合法的东西要批评,即使不敢说能够启发民智的作用,但是至少说的多了对解决这些问多少还是能够起到作用。但是我也非常注意分寸和策略,在可以被允许的范围内做有限的批评。如果按照这样的方式发展下去,本来是没有问题的。但是《法制日报》的这两次转载却让我感到了不安。

  我也不明白,为什么《法制日报》的编辑们连这点常识都没有?明眼人一看就是批评司法部或司法厅的文章就敢往《法制日报》上登?因为在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大环境中,现在的一些政府部门还不能容忍民众对它的批评,我们觉得很小的问题就有可能被他们放大到很高的高度。所以在他们领导下的新闻媒体竟然公开发表批评他们的文章,还不恼羞成怒?当然,我也知道,这些记者编辑们也是满腔热血,希望这些文章能够被领导们看到,期望通过这种潜移默化的方式影响他们。但是还是那个问题,即使有这样的想法也应该采取适当的策略,如果采取这种方式,不但把我卖了,对编辑们也没有好处。


  但是如果跟编辑们闹翻了,他们以后不再转载我的文章,这也不好,毕竟又缺少了一个表达的渠道。所以还要跟他们搞好关系,让他们更多的转载我写的文章。要在二者之间周旋,还真的不容易。所以啊,这事真的把我搞得很受伤。

  所以,现在我也想通了,要找一个两全其美的方法来解决这个问题。其实我的要求很低,只要事前通知我一下,我也好做相应的处理,不至于用他们不能接受的方式激怒他们。这样的话,我想才能真正达到我们预期的目的,不然只能是事与愿违,这是我们都不愿意看到的。

【作者: 唐璜】【访问统计:】【2006年07月18日 星期二 18:09】【 加入博采】【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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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手拉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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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蔡福林   2006-07-21 17:22:23   

《法制日报》转载你的文章是好事,不要过分为此担心尴尬有领导找你谈话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也许这本身是件好事,让他们认识自己手下还有能够发现问题的人才,委屈地蹲着不如慷慨地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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