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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候选人参加07年度赴英青年律师学习项目的通知

                                      

司外字[2006]第016号



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司法厅(局)、律师协会:

  2007年度赴英青年律师学习项目的选拔工作已经开始,经筛选和批准后的候选人将于2007年6月赴英。为做好推荐报名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条件及标准
  
  1、法律专业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律师资格,具有2年以上专职律师执业经历;
  2、年龄在25岁-35岁之间;
  申请人在报名截止日(2006年10月27日)前不得小于25岁,不得大于35岁;
  3、具有有效的(2004年11月以后取得)英语雅思IELTS考试成绩(培训类或学术类皆可),总分6分以上且各单科成绩6分以上。

  二、报名所需材料

  1、雅思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4、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5、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报名表(需加盖厅(局)和协会公章)
  7、用英文填好2007-2008年度青年律师项目申请表(即Application Form,此表可复印也可查阅
http://www.britishcouncil.org.cn网站下载);
  8、申请表中所要求的推荐信(需用带推荐人单位抬头纸的信函纸出具)。

  请将上述材料准备一式两份,于2006年10月27日前,发至全国律协国际部。另请交报名费叁佰元人民币,可以通过邮局汇款。

  三、雅思考试事宜:

  1、雅思考试由项目申请人自已进行报名并参加考试。
  2、有关雅思考试的其他事宜,请与英国文化委员会考试部或各地雅思考点联系。

  电话:010-65906903
  传真:010-65900977
  网址:
http://www.britishcouncil.org.cn

  四、报名注意事项

  1、申请人必须提交真实的雅思考试成绩单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及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有虚假,将依照《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给予处罚。
  2、如果申请人最终被录取,将于办理正式赴英手续前与全国律协签订有关培训协议 。


  请你厅(局)、协会组织符合以上条件的律师报名参加该项目,并将所需材料于2006年10月27日前报至全国律协国际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王凌军
  电话:(010) 8402 0214
  传真:(010) 6406 0207
  电子邮件:
wanglingjun@acla.org.cn



  附件:

  1、
赴英青年律师学习项目介绍

  2、
中文报名表

  3、
英文申请表



司法部司法协助外事司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二00六年八月一日

【作者: 唐璜】【访问统计:】【2006年09月20日 星期三 12:54】【 加入博采】【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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