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结束的第六届中国律师论坛闭幕式上,中国律师杂志社总编辑兼中国律师论坛秘书长刘桂明公布了他将调离全国律协中国律师杂志社(调往共青团中央所属的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消息,即使之前已经有很多律师都已经私下听说了此事,但是当刘总编面对1000多名律师高调公布这个消息时,还是造成了不小的震动。
我是8月初得知刘总编即将调走的消息的,但是那时候还没有最后定下来,所以不适宜对外公布。不过基于刘总编在中国律师中的知名度,很多律师很快就从不同的渠道得知了此消息。9月份以来,我参加的几次论坛活动中,有很多律师纷纷向我求证此事,我都以还未最终确定作答。刘总编也仍旧参加了在桂林召开的中南片会、苏州律师论坛和在哈尔滨召开的东北律师论坛,而且仍旧是激情不减。他说,本来是可以不参加这些活动的,但是还是应该善始善终,而且有些地方可能是最后一次去了。在这些活动中,关于他调离的消息他也是只在私下场合谈起,在公开的活动中从未说起。
第六届中国律师论坛是刘总编离开全国律协前的最后一站,所以即使已经确定他已经调离,但是他还是坚持办好本届论坛。他操办第六届中国律师论坛的热情和付出的努力丝毫没有减少,让我们不得不佩服他的敬业精神和对律师行业的热爱。我想他是想把最后一件事做完满,然后高调离开,或许也有对他一手创办起来的中国律师论坛和中国律师的依依不舍之情。
第六届中国律师论坛取得了空前成功,呈现出人数上达到了前所未有的1400多人,台湾律师第一次组团参加,与全国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年会的成功对接等亮点。可以说,本届论坛是中国律师论坛历史上的一个颠峰,刘总编也可以功成身退了。
如果没有闭幕式的突然变动,刘总编或许不会在大会上公布这个消息,因为他先前说过不在论坛上公布调走的消息的。本届论坛的闭幕式原来安排是由他来主持的,但是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临时改变了安排,这可能给了刘总编不小的刺激,所以可能最终促使他在大会上公布了消息。
自从得知刘总编离开的消息后,很多律师都在担忧中国律师论坛的命运和走向。他们担心缺少了刘总编的中国律师论坛能否还保持旺盛的生命力,担心没有了刘总编的号召力中国律师论坛能否红火依旧,甚至担心刘总编主持了11年的中国律师杂志能够支撑下去。种种担心和忧虑不仅是对刘总编的肯定和赞许,也是对中国律师业缺少了刘总编这样的人才的惋惜。
但是也有些律师说,这个世界离开了谁都能转,中国律师论坛不会因为刘总编的离开而止步,中国律师杂志也不会因为缺少了刘总编而倒闭,只不过可能要比他在时逊色一些,所有的担心都是不必要的。
中国律师论坛从创始至今,的确是影响越来越大,它的重要性在目前来说怎么高估都不为过。特别是从第五届以来,地方政府的参与更是扩大了论坛在社会的影响,已经突破律师行业盛会的概念,成为社会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宣传律师行业,树立律师的社会地位,起来了不可估量的作用。这样一个如此重要的活动,全国律协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放弃的,这个正确的思路只能继续坚持并发扬光大,而不会萎缩或终止。这样的活动对律师行业的作用远不是其他活动所能替代的,而且模式既然已经确定,不管是谁来接手,只要坚持就是了。
至于中国律师论坛的创始人和一直充当主角的刘总编的离开,只是会在短时间内给论坛造成一定的影响,而这些影响也只是形式上的,从本质上看,刘总编创建的这种模式不会改变,他对中国律师的贡献也是不能抹杀的。
在第六届中国律师论坛上,只有两家律协提出了第八届中国律师论坛的申办要求,即江苏省律协苏州市律协联合申办和贵州省律协,一直在热情申办的黑龙江省律协和浙江省律协等都没有在本届论坛上提出申办请求,出现这样的情况留给了我们无尽的思考,或许是一直没有申办成功产生了失望,或许他们也在观望,是不是他们也在担心缺少了刘总编,不知道论坛将走向何方。这些种种迹象是不是也从侧面反映出了刘总编在中国律师论坛中的重要性,以及他的离开对律师行业产生的深远影响?我们不得而知,我们也只能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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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张剑弼
2006-10-14 00:2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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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古洲老师对中国律师事业的贡献可敬可佩,共青团中央要他还是他自己要调走?无须清楚明白反正走了是事实,是律师事业的一大损失。但想起80年代我的大学上法律专业时让我们激情满怀的是美国有多少位总统出生于学法律者,这:我认为刘老师又迈进了法律人该迈进的一步我们不妨举杯为刘老师送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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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唐璜
2006-10-09 13:2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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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律师:他的调离并不是单方面的原因,或许两者都有呢。他热爱律师行业,这是大家有目共睹的,所以不可能是看不到律师的前途和希望。他或许是需要一个可以更好地尽情发挥的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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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蔡福林
2006-10-08 17: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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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律师》干的很好很火的时候,他为什么要离开呢?是共青团中央要他还是他自己要调走?我本人的感觉是后者,是不是他看不到律师的前途和希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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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陈元珍
2006-10-08 14:0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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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总编的调离是中国律师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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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文颖
2006-09-30 17: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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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大主编是一位激情大师,乐观、积极、有创造力他的调离,是《中国律师》杂志社的损失,也是中国律师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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