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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优秀法律文书评选暨法律文书制作与司法改革国际高峰论坛公告

                                      

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

关于举办法律文书制作与司法改革国际高峰论坛的公告


  为了有效配合当前的司法改革,进一步明确法律文书工作的方向,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拟在全国范围内举办一次优秀法律文书评选活动,并在评选结束颁奖之际举办法律文书制作与司法改革国际高峰论坛。旨在评选出一批优秀、规范的法律文书作品和示范单位,进而在全国进行展示和推广;通过思想的碰撞和学术与实践的交锋,为法律文书的人制作探索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改革之路,为国家的司法改革和构建法治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时间安排

  本活动于2006年11月1日全面启动。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征稿阶段,2006年11月1日-12月15日;
  (二)评审阶段,2006年12月16日-12月31日;
  (三)颁奖暨法律文书制作与司法改革国际高峰论坛阶段,2007年1月15日-16日。

  二、主办单位

  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

  三、承办单位

  北京儒石国际教育咨询中心

  四、媒体支持
  (一)电视台:北京电视台
  (二)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
  (三)报刊:《人民司法》、《中国司法》、《政法论坛》、《现代法学》、《中国公证》、《中国律师》、《人民检察》、《人民法院报》、《检察日报》、《法制日报》等。
  (四)网络:中国网、中国法学会网、中国律师网、中法网、搜狐分类等。

  五、参会人员及费用

  1、与会代表每人交纳注册费800元人民币(在报名截止日之前缴纳报名费者,优惠至700元人民币); 西部九省(广西、云南、贵州、西藏、内蒙、宁夏、甘肃、新疆、青海)参会人员每人700元人民币(在报名截止日之前缴纳报名费者,优惠至600元人民币)。参加优秀法律文书评选活动的获奖者,论坛注册费减半缴纳。此费用仅用于会务开支,不含住宿费、交通费等个人参会费用。

  2、费用交纳方式:
  (1)邮局汇款:
  收款单位:北京儒石国际教育咨询中心(论坛组委会)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708室
  邮编:100032

  (2)银行汇款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月坛支行
  账号:11001020500059080151

  (3)在会议报到现场,用现金交付。

  (4)会务费发票将在会议报到时开具。

  (七)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从即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到2006年12月15日。

  2、报名方式
  (1)请登录儒石国际网
http://www.rushii.com下载报名表,填好后通过电子邮件、邮寄或传真方式发送到论坛组委会。
  (2)报名联系方式
  法律文书制定与司法改革国际高峰论坛组委会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708室
  邮编:100032
  联系电话:(8610)66573186
  传真:(8610)66573266
  电子邮箱:
flwspx@rushii.com
  联系人:尚西国

  3、论文提交
  本次论坛鼓励各参会人员提交与论坛主题相关的论文。具体要求请登录儒石国际网www.rushii.com查询。请于报名日截止之前,将论文用word文档制作,一律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至论坛组委会。电子邮箱:
ltlwtj@rushii.comltlwtj@126.com

  如有其他未尽事宜,登录儒石国际网
http://www.rushii.com查询,或通过上述方式与论坛组委会联系。

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
法律文书制作与司法改革国际高峰论坛组委会
二00六年十月十五日


  附:

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

关于举办“全国优秀法律文书评选活动”征稿启事


  为了有效配合当前的司法改革,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拟在全国举办一次优秀法律文书评选活动。旨在评选出一批优秀、规范的法律文书作品和示范单位,进而在全国进行展示和推广,为国家的司法改革和构建法治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评选范围

  全国各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纪检监察机关、仲裁机关、公证机构、监狱、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机构自2002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15日在实际工作中的法律文书。

  二、参评作品

  (一)作品种类
  本次评选活动所有参评作品的类别和内容如下:
  1、裁判文书类,限各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
  2、检察文书类,限各级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抗诉书和公诉意见书;
  3、公证文书类,限各种要素式公证书;
  4、监狱文书类,限监狱的减刑、假释文书;
  5、公安文书类,限公安机关的起诉意见书;
  6、律师文书类,限起诉状、上诉状、答辩状、辩护词、代理词;
  7、仲裁文书类,限仲裁裁决书;
  8、纪检监察文书类,限纪律处分决定书;
  9、基层法律服务文书类,限法律服务所的调解书或各种诉讼代理文书。

  (二)作品具体要求
  1、参评作品应是本单位典型案例的现成文书,作品应将案情简介附后;
  2、参评作品具有代表性,每人限两件以内;
  3、作者与作品相一致,参评作品需经所在单位盖章确认其真实性,电子版作品需另行寄发单位证明信,如发现冒用、盗用、抄袭、篡改他人作品等情况,即取消参评资格;
  4、参评作品可以用原件,也可以用复印件,还可以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投稿;

  三、奖项设置

  评选奖项将在上述九类文书组中产生。每组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具体人数待定)。

  评选设立单项奖,包括“最佳格式奖、最佳文字奖、最佳创意奖”;对组织选送作品出色的单位特设“最佳组织奖”。

  四、征稿时间

  征稿截止日期为2006年12月15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五、参评方式

  (一)每位参评者均须填写《全国优秀法律文书评选活动报名表》,请登录儒石国际网
http://www.rushii.com自行下载。

  (二)打印稿形式的作品寄至: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708室
  全国优秀法律文书评选活动组委会 收
  邮编:100032

  (三)电子邮件形式的作品可发送到:
  电子邮箱:
ltlwtj@rushii.comltlwtj@126.com

  六、作品评审费用

  每位参评作者交纳专家评审费100元人民币;同一作者参评作品在一件以上者,不再加收。请一定注名作者姓名和文书编号,费用交纳方式如下:
  
  (一)邮局汇款:
  收款单位:北京儒石国际教育咨询中心(活动组委会)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708室
  邮编:100032

  (二)银行汇款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月坛支行
  账号:11001020500059080151
 
  七、其它说明

  (一)获奖选手经组委会通知本人后,参加高峰论坛及现场评奖颁奖仪式,并有机会被邀请在论坛上发言;

  (二)活动组委会为以上获奖人员或单位颁发荣誉证书和纪念品;获奖作品经组委会推荐,入选由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编辑、由合作出版商出版的全国优秀法律文书作品集(稿酬不计);

  (三)获奖作者名单在相关媒体和网站公布;

  (四)参评作品恕不退还,组委会负责参评作品的保密性并保留对本次活动的解释权;
更多活动详细信息,请登录儒石国际网
http://www.rushii.com查询。

  如有其它未尽事宜,请与活动组委会联系。
  联系电话:(8610)66573186;
  传真:(8610)66573266;
  联系人:尚西国
  电子邮件:
rushi@rushii.com

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
全国优秀法律文书评选活动组委会
二00六年十月十日

【作者: 堂皇】【访问统计:】【2006年10月29日 星期日 23:46】【 加入博采】【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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