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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文摘》创刊五周年系列纪念文章(第一辑)

                                      

  [堂皇按:今年是《律师文摘》创刊五周年,国栋主编希望能够通过朋友们的文章记录下这段艰难的历程。国栋主编是我的前辈,又是朋友,因此我也在想办法帮忙宣传。这些纪念文章除了在中国律师网编发外,我还在博客上整理出来,以10篇为一辑。希望大家都来关注《律师文摘》,关注我们的精神食粮。]

国栋兄与其子

  吾兄国栋,津宁河县人,法大老学士。尝混迹于学术圈内,游走于名士之间十余载。弹指间,年届不惑。位低权轻,寡名薄利。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兄品端行正,素为世人道,盖因贱权贵若粪土,鄙钱财为马溺。令吾辈高山仰止,自叹弗如。尝问人生若何?答曰:诗意。或藏身书斋,或逍遥天下,其乐融融,千金不换哉!

  兄育二子。长子属龙,名省吾,警长善其身。次子属马,号《文摘》,意遍览美文。吾兄老年得子,溺爱有加。虽华发早生,亦龙马精神。

  次子《文摘》,天资聪慧,丰神迥异。诞时口衔金币,正镌“独立”,背刻“自由”。不侮矜寡,不畏强御。桀骜不驯,特立独行。自幼博闻强记,通古晓今。好文史,精律学,系民生,忧社稷。坐而说法论道,立则指点江山。气度恢宏,势不可挡。实乃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矣,尤为吾兄偏爱。间或秀于朋党,炫于厅堂。所到之处,溢美之词不绝于耳,欣欣然不亦快哉!

  然余忧心难绝。吾兄乐其天赋,漠其羸弱。余患《文摘》终匿其迹,遗憾世人矣。满腹经纶,本为惠及众生而聚;忧国忧民,原为普渡天下以生。窃以为,《文摘》之异,乃天负大任以降矣。呜呼!兄固潇洒!然欲成大事者,必正非常之道为常道。兄当以天下为先,育《文摘》以茁壮,举《文摘》为翘楚,名满天下,千古流芳。兄若以享天伦而缚之于一檐之下,悦己情而束之于三尺之内,实以私利弃黎民,降《文摘》为玩物耳!

  余窃急之。兄淡名利,亦乏育才之道。莫若效法帝王,以贤能辅幼主。此贤能之才,余以为,非兄之兄桂明兄莫属。初闻桂明兄之迁,余憾之,复喜之,盖因《文摘》有望矣。吾兄当以子重托。若是,则《文摘》之生机勃发,指日可待。其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必普惠天下,昭吾茫茫之迷途矣!
(作者:刘梅,广东省星辰律师事务所)

“独立、自由”何其难

  2002年初,国栋兄与朋友白手起家创办了《律师文摘》,因为我1997年南下深圳创业,开始几年忙于生计,很少回北方,直到2003年底才发现这个民营刊物。后来拿到国栋兄送来的几期刊物,仔细阅读后,感觉刊如其人,有种救民济世的情怀,思想性、学术性都很强。刊物涉及的内容实际上已经超越了“律师”的范畴。为此,我当时提出更改刊物名称的意见,但如何改?考虑到许多实际问题,我也没有一个明确的意见。

  《律师文摘》创刊时确立了 “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的办刊理念,这实际上体现了知识分子的一种人生价值追求,也应当是所有“报人”坚守的职业准则。但在中国目前的国情条件下,你想“独立”与“自由”,恐怕只能是理想。相反的,官样文章漫天飞,各种名义的赞助与有偿新闻遍地开花,你只要不触雷区,有利于“和谐”;只要肯花钱,喜欢如何写如何吹都悉听尊便。你想“独立”,没有或根本不允许你有民间单位公开支持,没有财政来源或本身刊物的赢利如何“独立”?你想“自由”,你写的或摘的稿件不宜公开发表,你想说的话无法审查通过,如何“自由”?有时,我看《律师文摘》的同时不由得打瞌睡,有的文章太长,半天找不到答案,也难为那些学者煞费苦心,我要是那些审查官员,打瞌睡时画圈通过就好了。

  真正要实现“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必须打破报禁与铁板一样的新闻审查制度。我经常喜欢阅读上世纪二、三十年代知识分子写的文章。在那个所谓黑暗的专政时期,感觉他们的痛还能喊出来叫出来;而如今我们的痛只能积聚成癌细胞,扩散后呜呼哀哉!读《律师文摘》有时憋得难受,感觉必须静心阅读才有收益。

  《律师文摘》已有五年的历程,也的确有自己独到的风格,走的是精品路线。但我的感觉是:不要太学术化,能否办得鲜活一点,关注一些乡村民主与法治建设的问题;关注目前法律教育的问题;关注律师现时生存状况问题。同时,尽量与高校学生开展一些社会实证方面的研究,加强与民间学术研究机构的联系与互动。

  既然确定了“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的办刊原则,就不仅立足于律师界,应该扩大读者范围,走向“田间地头”,学学孟加拉国的穷人银行家尤努斯,或许真能感觉到一点“独立与自由”的味道。(作者:刘文君,广东省经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为真理服务

  近来,为案件奔忙坐不下来,故国栋先生约为文摘五周岁写点文字之时,乘着酒兴写了几句短诗,半是赞喻,半是自嘲地将国栋和文摘拟为小草交了卷。友人阅后均责我过于偷懒,想想也是言犹未尽,遂补之。

  我认识国栋先生已有些年头,不仅折服于他的敬业精神更折服于他为中国律师事业的发展甘当无名英雄的精神。国栋乃一布衣,虽早年就职于《中国律师报》,但此后与律师界无任何官方关系,亦无关心中国律师文化建设的义务,却办起了《律师文摘》这么一份被公认为阳春白雪的律师读物,使众多法律人(不仅仅是律师)多了一份精神食粮。国栋先生为此是“衣带渐宽”人清瘦,内中辛苦我辈是心知肚明,便由惺惺相惜之感发展为知己。

  中国律师队伍重建已20多年,应算是成年人了,但这支队伍中的个体却是老中青幼相结合,且个人经历与追求不同,学习目的不同,对读物自然是各有选择,形成了不同的读者群。《律师文摘》定位于哪种层次呢,我想国栋先生在收不抵支的困境时能坚守节操,坚持将文摘定位于关心并有志于推进国家民主法治进程者这一层面,是难能可贵的。有人曾建议国栋先生走商业化刊物的道路,被拒绝了。当然,如加入带血带色的花边,读者群可能会有较大的扩张,发行量大了,广告也能大收益,国栋先生可能不会再愁上顿与下顿了。然而,这就不是孙国栋了,文人的那点骨气在此表现无遗。
  反思国栋先生作为律师界外之人,为律师事业如此着力,吾辈亦常有惭愧之心。律师的存在之本意,应是为弱者服务,努力使社会各个阶层不至于强弱过于悬殊,以保持力量的平衡,从而求得社会之和谐。然而,很长时间了,为有钱有权人服务,金钱至上险些成了中国律师的主流,明哲保身则成为不少律师无奈的选择。有识之士因此为中国律师的前途担忧。如果说,社会上存在对律师的种种误解使我们一些人感到不平,其实怨不得他人,谁让我们腰杆不直呢。《律师文摘》摘出的精妙文章亦常能鼓励我们挺起腰杆来。例如,今年《律师文摘》第4期刊登的历史名案--德雷福斯事件:审判与流放,附上了左拉的《我控诉》和希拉克总统的《谈及“我控诉”一百周年的信》,正值我和我的同事们介入高莺莺、高天虎案之际,颇受启迪。尤其是希拉克总统的信,我是读了多遍并将其转贴到我的博客上。希拉克先生说的“为真理服务”成为我执业的精神支点之一。


  附:有这样的一棵小草(诗)

在华夏的法制原野上,
有一棵学名为《律师文摘》的小草。
她有牡丹的艳丽,却没有牡丹的娇。
她有玫瑰的刺,却没有玫瑰的傲。
她没有入御用百花之列,却因有着自己独有的芳香而微笑。
她受到义工们的呵护,却从不使用那些化肥农药。
《律师文摘》
就是这样的一棵小草,
没有一岁一枯荣的惯例,
却是60天一轮回地贡献自己的籽实。
当风雪刮过大地的时候,
那些籽实早已在四方扎根、生长,
为神州大地保留着星星点点的春色。(作者:王才亮,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主任)



我那些一根筋的朋友们

  我经常鼓励我的同行,现在在中国当记者实在是生逢其时,比在西方当记者幸运多了,何以见得?在西方当记者得整天心急火燎地抢新闻,我们根本不担心,这片神奇的土地遍地都是新闻,而踏实干活的记者太少,所以供求关系决定了我们这里的特点是新闻抢记者。就这样中国的记者包括我在内都被宠坏了,就好像面对三千佳丽的昏君,不免挑肥捡瘦起来。大多数放在西方社会会让人眼珠子跳出来的事儿,搁在咱们这儿波澜不惊。渐渐人就比较麻木了,为了饭碗能一直端下去,脑袋瓜儿得放清醒点儿,太肥的题别碰,后台硬,自找没趣,吞不下去把自己噎得翻白眼儿;太瘦的题也别碰,苦大仇深光让你陪着抹眼泪,但这种苦主中国遍地都是,比如拆迁征地,随便曝上一个案子,成百上千的都找上门儿,让你替他们做主,也不想想谁替咱们做主呀,再说了就算你豁出去了,要洒一腔子血,上面也闭只眼允许你发,这种苦主的故事,估计你每期把杂志办得像辞海那么厚也写不完,谁看呀?剩下些不肥不瘦的已经很难得了,就这也白天黑夜的忙活不过来,没人跟你抢呀,有道行的都做策划去了,刚入行的也参加新闻发布会,拿红包去了;剩下最不济的,苦哈哈的绞脑汁儿,码字儿记工分儿挣钱。

  就这样记者的行业美誉度也比律师高,去年我去浙江一个犄角旮旯的穷地方采访一个征地的官司,除了新华社的伙计发了个内参,别的媒体都不爱碰,也不知我中了什么彩,那儿的农民兄弟耗上我了,我说,也别光盯着我一人呀,记者多着呢,还可以找律师呢,人家不管这个,三天两头给我写信,好像我不去采访就是丧尽天良,没人性,拖了有一年,我实在熬不过去,去看看吧。后来报道发出来,农民兄弟来电话感谢我,说还是记者好。我问怎么讲,他诚恳的话就把我逗乐了,他说,前面找过不少律师,这些律师太坏,一开口就是要钱,没钱不来,还是记者好,我去了,非但不要钱,还请他们吃饭。我心想这到底是夸我好,还是夸我傻呀,其实那些农民兄弟不了解,记者是有媒体养着的,哪天我要是没人养了,谁要是找我,保准儿一开口也是“点现大洋来再谈”,而今天的律师和其他社会工作者如果出于公义,为民请命需要付出的更多。

  当记者就容易惯一身坏毛病,啥事儿都来找你,你也渐渐不自觉做胸怀天下状,好像整个国务院该管的事儿都在你一人肩膀上搁着,觉得自己眼界特高,很多事儿都爱理不理,大事办不了,小事又不屑做。有一段时间常联系我,让我关注关注陕北油田的案子,我第一反应就是这帮油老板有几个是干净的,要被当地政府没收,无非是小流氓遇上大流氓而已,犯的着为他们喊冤么?可怜人的事儿还忙不过来呢。结果把许代表他们给忙活的,后来看到他的大作《以国家的名义--陕北民营石油案调查》,我更加深刻地体会到在一个不负责任的制度下,没有任何人是安全的,这篇文章可以给一些“新左”朋友们上一课,在中国官权是比资本更大的原罪。的用功让我有一种失职的惭愧。
去年又有一段时间,浦志强总是联系我,为了奥美定的事儿,我心想一大老爷们儿心思耗在一些女同志隆胸手术上何必呢?又不是没妇联,再说医疗纠纷的事儿,我信箱里就有几百封举报,全国各地要多惨的都有,结果老浦不管这个,跟人家奥美定公司就干上了,扇乎起一帮英雄好汉,不周山下红旗乱,最后硬是为几十万女同胞的讨回了公道,这给他们家孩子积了多大的功德呀。

  这些朋友要说书也读的不少,但总给人不开窍的感觉,用外国话说有点儿牛头犬的性格,谁招上他们麻烦就大了。我还有个朋友叫华新民,按说她是一揣着外国护照的家庭主妇,说一口倍儿溜的洋文,也不待到法兰西国去,结果她偏偏迷上了打官司,跟市长区长们指挥的推土机较上劲儿了。那天我正为世界政党大会的采访忙得不可开交,这位大姐来电话了“小郭呀,快来呀,他们在拆房子哪。”我说“我抽不开身儿呀,正在开世界政党大会呢。”她在那边立马就急了“你分得清轻重么?!政党大会算什么呀?这儿四合院都要给拆啦。”我当时就哑了。

  我们大多过这庸常的生活,再多不如意的地方,我们习惯了,烦恼全因强出头,谁叫我们是中国人呢,小胳膊能搬过大腿么,忍忍吧,忍忍也就过去了,但在有些人眼里,有些事儿就比什么都重要,有些事儿就绝对不能忍。所幸有些人对一些事不能忍,我们才用不着祖祖辈辈一直忍下去,我们得了实惠,人家当了出头鸟。

  今年上半年来,我的心情非常不好,因为我看到我的一些真心想为这个国家好的朋友,遭遇不是很好,当然在一个连文革都经历过的国家来说也不能算太坏。但最让我难受的是,经常听到一种言论深深地刺痛了我,有一天我和几个朋友一起吃饭,聊到高智晟律师的近况,有人说:那家伙人倒是好人,就是缺乏政治智慧。我不能同意这种观点,争论得不欢而散;还有一次和几个同事喝茶,一个人提到李大同:这家伙整一傻比,你看把上面惹毛了吧。我也不知道自己哪来这么大火气,我捋起袖子,指着他的鼻子骂:你丫才傻比呢。类似的架吵了好几场,知道人和人不一样,人家也不是坏人,吵架没太大意思,但总是按耐不住。

  在我看来我们这个民族从来就不缺那么一堆狗屁智慧,我们之所以不能改变这个民族在泥滩里打转的宿命,我们缺少的是做正确的事的勇气。所幸在我身边能看到这么一群一根筋的朋友,他们的努力让我感到生在这个国家并不是一件特别让人绝望的事情。

  我过去一直想给这帮一根筋的朋友办本杂志,让大家有个充充电透透气的地方,读了《律师文摘》以后,我发现这事儿已经有人做了,居然一期期坚持了五年,成了一个圈子的精神气场,奇之。和主编老孙吃过两次饭,这厮直溜溜的眼神儿,一看就知道也是个一根筋式的人物。

  微斯人,吾谁与归。 (作者:郭宇宽,《南风窗》首席记者)

三顾《律师文摘》编辑部

  钱钟书说:如果你吃了一只鸡蛋,觉得味道不错,那就得了,没有必要再去看看那只下蛋的鸡。

  我像遵守“红灯停绿灯行”一样严格遵守先生的教诲-吃了鸡蛋,觉得味道不错,绝不会再去看看那只下蛋的鸡。

  可是,我去看看那只下蛋的鸡的“鸡窝”不算违反教诲吧?所以,我就只好来写一写我三次去《律师文摘》编辑部的所见所闻和所感。

  第一次去《律师文摘》编辑部是在2002年的9月份,那时《律师文摘》刚刚诞生不久,编辑部在学院路政法大学图书馆的地下室。10平米的面积,没有窗户。两张桌子,一个书架还有一个简易的沙发。孙老师见了我特别高兴,一边让我看《律师文摘》创刊号,一边给我一叠文摘的征订书单,让我给律师们宣传宣传。那时,一切才刚刚开始。从办公室到桌椅电话这些办公用品,统统都是借来的。那个慷慨的“道中人”叫刘海蛟,也是政法大学一位八十年代的师兄,《律师文摘》的创始人之一。此君,从自己的公司里腾出一角,供《律师文摘》编辑之用。现在回头来看,师兄海蛟真是功不可没啊。简单的桌椅,简陋的编辑部,不简单的是《律师文摘》一出场,就引起了江平、张思之、梁定邦、邓正来、、田文昌……那么多法学界律师界的大师与名家的关注与厚爱。最让我欣喜和兴奋的是文摘的编辑理念-“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还有朴实的文摘封面,厚重的律师文章,与简单的桌椅和简陋的编辑部形神相映。没有丝毫的物欲和媚俗,给我的感觉,自然、平实、大气而智慧无华。

  等我再一次去编辑部的时候,海蛟师兄的公司已迁出法大,《律师文摘》亦随之搬到了马路北面的北京大学生体育馆写字楼,是在一楼的一个更小的房间,但是,总算见了天日,可以打开窗户流通空气,甚至可以欣赏院子里的绿树和红花。偶尔,还能听到几声知了的鸣叫。

  这时,已经是2004年的夏天。孙老师仍旧忙忙碌碌,尽管费用吃紧,依然为了“提升律师人生境界,提高律师业务水平”的《律师文摘》理想而东奔西走。王景智老师仍然默默的选稿审稿孜孜不倦。编辑梁小玲更是不声不响,忙来忙去,干着没完没了的“编辑事务”。就在那个夏天,我在《律师文摘》(2004年第三辑)上读到了李慎之先生的《无权者的权力和反政治的政治》和资中筠先生的《什么人经骂,什么人不经骂》这样非常解渴的道义文章,回味无穷,受益良多。

  2005年春天,我第三次去《律师文摘》编辑部,孙老师他们已经北上昌平。由于北体写字楼的昂贵房租,令编辑部难以承受,《律师文摘》不得不再次“乔迁”,远离喧嚣的闹市。在东环路上一个名叫方舟书苑书卷气也很浓的6层小楼里安了家。这里离政法大学昌平校区只有百步之遥。房间还是一间,比在城里的时候大了许多。还是那几张桌椅,多了两个书架,书架里排着比过去更多的书。最大的不同是这一次编辑部有了一个大大的窗户,能看到外面蓝蓝的天空和远处绿绿的军都山。

  国栋师说:这回可以安安静静地潜心编辑了,屋子大了一倍,房租减了一大半,最重要的是少了许多的应酬和干扰。

  非常有趣的是《律师文摘》编辑部从地下室搬到地上一楼现在又上了六楼。曲曲折折,坎坎坷坷,经济上的压力,各种各样的困扰……个中甘苦只有《律师文摘》的编辑们最知晓,也只有《律师文摘》的编辑们能写清楚。

  不管怎么说,今天的《律师文摘》编辑部已经走出了地下室,走出了地平线,走进了可以远眺群山和蓝天的方舟书苑的六楼。这不也意味着《律师文摘》正在一步一步,步步升高吗?

  眼前堆着五年间出版的一摞摞《律师文摘》,书香萦绕。这书香可不像丁香花的花香,花香会随着丁香花的凋谢而香消气散,短暂一现,来去无痕。而这《律师文摘》的书香,将会通过一篇篇卷首语,一页页编后记,还有那“语记”之间包裹着的厚厚的真实的令人觉醒的文字,传入每一位律师,每一个读者,每一个渴望过人一样生活的人们的心中。

  香飘万里,润物无声。 (作者:杨大民,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追寻律师的传统

  我与《律师文摘》结缘是因为它曾选载过我的两篇文章,先是2004年5月出版的一辑选了我的《七十年前的宪法讨论》,2005年6月出版的一辑又选了我的一篇《陌生的米奇尼克》。但这本丛刊,最初引起我的注意还要更早一些,大约2004年2月,我尊敬的张思之大律师从北京给我寄来两本《律师文摘》,记得是第六辑和第七辑吧。从那时起,我就喜欢上了这本杂志,无论是“精彩辩词”、“职业素养”,还是“热点话题”、“之声”等栏目,每一辑几乎都有让我眼睛一亮的文章。每次在杭州遇到做律师的朋友,我总要问一句:“读过《律师文摘》吗?”如果回答是否定的,我就会建议对方一定要去书店找来看看,我还仔细告诉他们杭州哪一家书店有这个书,大致摆在什么位置。

  我是一个有历史癖的人,几乎天天与“故纸堆”打交道,《律师文摘》给我印象最深的也是那个有关律师传统的栏目“史海钩沉”。虽然所占的篇幅不很大,却因我的偏好所在,每次翻开这个丛刊,我总是会特别留意这个栏目。我所在意的其实是律师在本土的传统。

  一百多年前,在上海租界的法庭上,已经出现律师的身影。1904年,震惊一时的“苏报案”发生,国学深湛的章太炎和少年邹容相继入狱,清王朝作为原告,与他们这些被告,分别聘请外国律师,就言论有罪还是无罪的问题,在法庭上展开一场又一场唇枪舌战,每次的公开审理《申报》等报纸都有追踪报道。结果,不可一世的朝廷也未能如愿以偿。虽然,我们今天已很难知道,在这一起载入青史的文字狱中,律师的出场,对于最后的审判到底起了多大的作用,但这一幕永远留在了我的记忆深处。

  不过,那只是发生在上海的租界里,在清廷按照前法治的方式垂拱而治的地方,律师在那时仍是一个完全陌生的社会角色。在“苏报案”三年以后,鉴湖女侠秋瑾在浙江绍兴被杀戮时,没有法庭公审,没有律师辩护,没有最后陈述,一句话,还没有一切近代的法律程序,只有秋瑾留下的一句 “秋风秋雨愁煞人”绝笔,百年来回荡不息。

  亚洲第一个共和国横空出世,本国律师开始在社会舞台上发挥越来越重要的影响。民国之初,邵飘萍在杭州办《汉民日报》,因笔下不留情得罪当地权势人物,被告上法庭,当时有名望的律师阮性存出庭为他辩护,曾以胜诉告终。此后,在许多重大历史事件中,我们都能听到律师的声音,看到他们傲然独立的姿态。一些在政坛上浮沉多年的人物,在离开权力场之后,也会选择律师作为自己安身立命的职业,曾参与起草《临时约法》、在民国前十五年三任司法总长的法学家张耀曾,做过教育总长、司法总长的学者、政论家章士钊,做过国会议员的刘崇佑……,都曾是当年享有盛名的大律师。中国的法庭上甚至出现了史良这样年轻的女律师。

  历史不会忘记,1932年陈独秀锒铛入狱之后,国民党主宰下的江苏高等法院于1933年4月公开审理,起诉书罗织的罪名是“以危害民国为目的,组织团体,并以文字为叛国宣传”。与陈独秀一起办过杂志、政见并不相同的老朋友章士钊挺身而出,义务为他做辩护,在法庭上雄辩滔滔,长达53分钟,从法理、逻辑和事实多方面证明,“政府不等于国家”,“反对国民党及其政府,并非反对国家”。他的辩护词洋洋万言,经当时《申报》、《大公报》、《国闻周报》等报刊的报道、转载,轰动视听。国民党《中央日报》社长程沧波出马,发表社论《今日中国之国家与政府--答陈独秀及章士钊》,对他们的无罪辩护进行反驳,章士钊毫不胆怯,在《申报》发表《国民党与国家》一文,据理反击,这场法庭内外的论战,不仅凸显出当年律师的风采,更让后人感慨的是他的辩护词和陈独秀的自我辩护,当年一经出版,就被一些著名大学的法学院列为了必备的参考书。我们可以从中深刻地体悟到,律师不是孤立的,没有新闻界、出版界、教育界等领域存在的正气,没有社会各层面的合力,无论是多么有胆气、有职业水准、有道义追求的律师也不太可能有什么作为。换言之,没有社会大舞台上的各种角色,律师不可能单独演出精彩的活剧。章士钊律师的辩护未能改变国民党方面对陈独秀的审判结果,但他维护了法律和律师的尊严。

  发生在抗日战争前夕的“七君子案”,沈钧儒等七君子因为组织“救国会”、为抗日奔走呼号而入狱,七个人中职业律师(或曾以律师为业)就占了四个(沈钧儒、沙千里、史良、王造时),为他们七人辩护的律师团更是一个庞大的阵容,21名律师包括张耀曾、李肇甫、陈志皋、江庸、汪有龄、江一平、刘崇佑、张志让等,当年中国律师界的精华简直是倾巢而出。这些律师既有做过司法总长、国会议员、大理院(最高法院)审判长的,也有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上海和苏州的律师公会会长,其中许多名律师都是仗义而来,义务为他们辩护。针对起诉书对七君子“危害国家”的指控,律师团指出起诉书颠倒是非、混淆黑白,是对法律尊严的摧残,也是对历史功罪的妄断。法庭上回荡着当事人和律师的浩然正气。

  1948年,南京《新民报》被国民党当局下令停刊之后,陈铭德、邓季惺夫妇曾聘请章士钊、江庸、江一平、周一志等六名律师,起草了万言“诉愿书”,从法律、事实、情理等各个方面进行了有力的申辩,要求撤销处分。这份于情于理于法都无懈可击的“诉愿书”如同石沉大海,最终归于无效。尽管如此,他们诉诸法律层面的抗争、努力也并非毫无意义。在前法治社会向法治社会转型的时代,公民运用法律的武器,一点一滴地在法制框架内,也许没有立竿见影的效果,但是天长日久,这种积累会导致社会发生实质性的变化。正由于这种努力是可持续的、长期的、韧性的,律师的作用也因此举足轻重。这就和那种诉诸一次性的冲动,很过瘾、很激烈的选择呈现出了不同的方向。在长远来看,前一种选择即渐进的积累所争得的进步无疑更可靠、更坚实。

  历史也不会忘记当年律师协会的作用,这个律师行业的团体在社会不义面前并不缺席。1933年,江苏镇江《江声日报》经理兼主笔刘煜生因文字狱而遭枪杀,举国上下的抗议声浪中不仅有新闻界团体、中国民权保障同盟及其他社会团体的声音,还包括全国律师协会在内,公开通电,提出追究、惩办责任者的要求。国民党当局被迫作出回应,先后发出《保障正当舆论》、《切实保障新闻从业人员》的通令。

  当然,律师不仅要维护公民的言论自由、人身自由和生命的权利,律师也担当起了捍卫公民财产权和其他正当权益的职责。青年史良早年在上海开办律师事务所,就是因为打民事纠纷官司而成名的。在她办公室的桌上摆着一个醒目的银盾,上面镌刻着“人权保障”四个字,她以此自勉,要做一个正直的律师。律师执业不仅要直面不按法理、法条出牌的强权,而且要直面形形色色的社会恶势力,包括炙手可热的黑社会、助纣为虐的讼棍(律师界的败类)。张耀曾在上海执业就曾多次遭遇这样的案件,有人劝他放弃,他说,律师的责任就是保障人权,如果无人在法律上为弱者说话,岂非律师之耻?他还说:“虽知与此种恶势力抗,殊多危险,然职责所在,亦不敢辞。”这些话至今听来依然令人动容。

  我深信,律师有自己的职业定位,律师的道义理想更应该在专业领域中体现出来,而不是离开自己的专业。一个好律师,可以有自己的公共关怀,可以有自己对人间正义的强烈爱憎,对民族命运可以有自己的看法,但是,这一切只有和自己的律师实践融汇在一起时,才是真正有力的,才有可能转化为法治社会的坚实基础,种子只有播在大地上才会发芽。

  20世纪前半叶的律师界,无疑给今天和未来的人们(不仅是律师从业者)提供了一个不可忽视的参照系。追寻、挖掘我们的律师传统,和眺望异域的标高一样不可缺少。2004年秋天,我那本追溯新闻出版界传统的书(《追寻失去的传统》)出版以后,至少有两位做律师或从事法律工作的朋友表示,我们也应该有一本“追寻律师传统”的书,我视野有限,不知道是不是已有人写过中国的律师史。我想,应该有这样一本书,让我们知道既往,认识我们曾经的传统。只有清楚自己的历史,我们的路才有可能走得更好、走得更踏实,才不至于陷入虚无和迷茫,在十字路口无所适从。虽然我们律师的传统并不久远,而且有过长期的中断,但是在张思之律师、在其他一些比他年轻的律师身上,我分明已看到了这种传统的延续,看到了地平线隐约的熹微。即便单就这一方面而言,我相信《律师文摘》也还有很多事可做。在她五岁生日的时候,我愿意写下胡适先生喜爱的两句话,为她祝福--
一句是:

  “要这么收获,先那么栽。”

  另一句是:

  “好象一粒芥子,在各种种子里是顶小的,等到他生长起来,却比各种菜蔬都大,竟成了小树,空中的飞鸟可以来停在他的枝上。” (作者:傅国涌,学者,自由撰稿人)

想起了弃儿弗朗沙

 一

在你五岁生日的时候我想起,
想起了那个
“没有鞋,没有袜,
小小的头上没有一顶帽子”的
卖火柴的小女孩;
想起了给予普鲁斯特
那么真实、那么饱满记忆的
《弃儿弗朗沙》;
想起了挥舞长矛
与风车搏斗的唐.吉诃德。
……

  二

在你五岁生日的时候我想起,
想起了“集同志建先贤祠于雨花山脉,
祀泰伯以下二百三十人
资不足、售所居旧屋以成之,
而家益贫”的吴敬梓;
想起了建当代律师纪念碑
于乌有乡、于十万律师心上、于国民心上,
力不逮,吐哺成之
而心益诚、神益清、志益坚的
孙国栋们。

  三

在你五岁生日的时候,我做了一个梦,
一个小粉红花的梦,
“梦见春的到来,
梦见秋的到来,
梦见瘦的诗人将眼泪
擦在她最末的花瓣上,
告诉她秋虽然来,
冬虽然来,而此后接着
还是春,蝴蝶乱飞,
蜜蜂亦唱起春词来了。
她于是一笑,虽然颜色冻得
红惨惨地,仍然瑟缩着。”

  四

在你五岁生日的时候,为了你
--《律师文摘》,
我想了很多亦梦了很多,
很多的梦想汇成一个心愿,
愿十万的中国律师对于你,都有一个共同的行动
我是律师,我要带他回家
我是律师,我不能让他成为我们这个时代的弃儿
我是律师,我要让他回到他自己的家!

  《律师文摘》创刊五周年纪念征文消息传出近一个月,而应者寥寥。以中国十几万律师之众,如此冷漠一个五年来在方方面面均称得上与中国律师风雨同舟的刊物,实在令人心生寥寂之感。而这一寥寂,就寥寂成了这一篇诗不成诗,文不成文的弃儿弗朗沙。实则《弃儿弗朗沙》此君,我从未见过。 (作者:陈惠忠,广东省星辰律师事务所主任)

让手段辅佐良知

  国栋先生创办《律师文摘》,其胸怀天下的良知和抱负自不待言,而试图借助一种传媒工具以享受宣泄独立精神和自由思想的快感,却也是路人皆知的小九九。对于这样的创意和心绪,大家都非常的认同。五年来,这位钟情于“邀三五老友,踏雪归来围炉夜话,或浅吟低唱,或慷慨悲歌”的学子,陶醉于一方精神领地,默默劳作,负重远行,虽早生华发而无悔,忧伤满怀而无怨,不媚权势富贵,独钟锦绣文章。真是天佑苦心人,五年的苦旅非但没有让《律师文摘》夭折,反而使其从形式到内容都获得了革命性的升华(前两天在曾祥一律师的书斋里初识《律师文摘》早期的模样,顿生“女大十八变”的感慨),这很难令人不对国栋刮目相看。坦率讲,在学人圈里,豪情万丈、心比天高的人比比皆是,但纸上谈兵者多,付诸实践者少。仅就这一点,我便对国栋充满了敬意,也对甘与国栋相濡以沫的团队充满了敬意。

  敬佩之余,我想斗胆发表一点感慨和建议。

  当下,急速发展的中国律师业正在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商业化嬗变,以案源的白热化竞争为表象的外在业态和以合伙人离合为表征的内部变革看似风起云涌,却无非是这个职业群落在为前辈拖欠的功课“集体补钙”。毫无疑问,商业化取向是中国律师业发展过程中不可省略的一个阶段性进境,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律师业由稚嫩走向成熟、由自闭走向国际化的一个必经过程。对此,诸君大可不必杞人忧天,担心律师们在商业化的洗礼中集体失贞--迷失了道义和正义。

  律师业的商业化倾向不值得担忧,但在商业化的语境中,以律师群体作为主要受众的《律师文摘》的命运却着实让人捏了一把汗。

  商业化倾向带来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律师们会自觉不自觉地专注于个案,钟情于手段,并由此滋生出些许商贾的思维和气味来。其中,图生存的律师是如此,谋发展的律师也少有例外。每天角逐于职业场的律师们,渐渐消磨了当年的书生意气,昔日书斋里曾经掩卷长思的欢愉和拍案叫绝的亢奋悄然成了不归的旧梦。即使偶尔读点书,多是为了寻求解决问题的技能和良途,快刀斩乱麻,攫其精要,为其所用,甚至无所不用其极;少有人缠绵于文字的精妙,流连于文章的精神,借读书来荡涤自己心灵的。于此风气下,国栋先生要向律师们推销以“提升律师人生境界”为使命的《律师文摘》,自然是难上加难了。

  所幸的是,《律师文摘》并非陶醉于作“纯粹的精神静观”,它还有一个务实的办刊宗旨,便是要“提高律师业务水平”,此前也确实采撷了不少律界精英传道解惑的优秀文章。这无疑是挠到了大多数律师的痒处,自然也使刊物有可能洞开更大的市场。唯需注意的是,陶冶情操的道义文章和贡献秘籍的心得体会一定要有主次之分,《律师文摘》不是,也不应当是一本工具书,一旦兜售“工具”的痕迹太重,“精品店”就会异化为“五金商铺”,这恐怕是最初的一批读者所不情愿看到的。

  不少人都建言,刊物应当办得雅俗共赏,而真正做到了雅俗共赏,刊物所独有的个性往往也因此打了折扣。更何况,雅俗共赏的境界并非每个人随心所欲就能够做到的。受制于与生俱来的禀性和心气,有些人是欲“雅”不能,欲“俗”不达。毫无疑问,《律师文摘》应当归为雅类,其理由是它所收录的文章中始终不乏能够叩击到人们灵魂深处的上品。倘若哪一天《律师文摘》也把奸情仇杀之类的案例拿来当评书讲,即使换来财源滚滚,国栋先生又该借酒浇愁,忧伤满怀了。

  当然,对“雅”的坚守,是需要付出代价的。就像张艺谋,把《英雄》拍得唯美,却也牺牲了票房。但若就此认定《律师文摘》必将永久性地徘徊于曲高和寡的境遇,倒也未必。值得一提的是,刘桂明先生集合知识界的精英向律师们展示的“同一首歌”,无疑是“雅”多于“俗”,“虚”多于“实”,“理念”多于“技能”,但所到之处总是备受追捧,个中缘由耐人寻味。在我看来,律师毕竟属于精英职业,精英的特点通常是,在对更“精”的精英充满着本能的抗拒和挑剔的同时,又对之怀有莫大的认同和崇拜。这一特点昭示着,荟萃精英作品的《律师文摘》终将被律师们认可和广为接受,只不过,由此及彼的过程很可能是一条漫漫长路,作为主事者,难免是要付出代价的。

  虽然付出代价是必然的,但付出代价的多少却是可以由自己所左右的,其中的关键,便取决于你是否采取行之有效的推广手段。心存良知是必须的,但是否有服务于良知的手段,却关乎成败。当年,鲁迅先生曾对学人办报的前景表示过极大的怀疑:

  教书一久,即与一般社会暌离,无论怎样热心,做起事来一定要失败。假如一定要做,就得存学者的良心,有市侩的手段,但这类人才,怕教员中间是未必会有的。

  鲁迅先生这段话的本意,是指那些脱离社会需求的刊物难逃寥落的宿命,然引申开来,却也为办刊人指明了一条进路,那就是于良知之外,也该借助一点手段。我想,如何让手段(当然是合法的手段)辅佐良知,对律师也罢,对主导《律师文摘》的国栋也罢,未尝不是一个值得共谋的话题。 (作者:孙渝,重庆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重庆市百君律师事务所主任)

问题与主义之间

  对于一个人来说,五年实在是一瞬间的事情,快到甚至可以忽略不计。而对于一份没有任何官方或者财阀背景的刊物来说,能够在中国大陆地区历五年风雨而依然生机昂然,实在是一个不小的奇迹。《律师文摘》便是这个奇迹的创造者。今天写的这些文字,权且当作给五岁的《律师文摘》的生日礼物。千里送鹅毛,礼轻情意重,还望《律师文摘》诸同仁及读者们笑纳。

  那个2002年的春天

  《律师文摘》创办于2002年春。我想,创办者在创办这份刊物的时候,内心一定是一种极其悲怆而又不甘于绝望的。主编孙国栋在创刊号的“编后记”中,对于创办这份刊物的背景以及初衷做了这样一番表述:
 
  中国律师,先天不足,后天多舛,近二十年始获相对平稳发展。律师在匡扶正义、维护人权和法律尊严方面的贡献无可替代,举世公认。然而,由于法治传统的缺失和理论积累的匮乏,以及律师殊少对自身社会定位、职业性质和历史使命进行哲学思考,中国律师仍未整体跨越“原始积累”阶段,急功近利、浮躁虚夸甚至庸俗市侩之风弥漫业界。

  知其不可而为之?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这些问题已经不重要,甚至这些问题的答案也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一份以“提升律师人生境界,提高律师业务水平”为宗旨,以“促进中国律师业成熟与进步,推动中国民主与法制化进程”为己任的《律师文摘》已然于2002年春天呱呱坠地。

  胡适之先生当年曾说过,入阁不如组党,组党不如办报。就我对书生气十分浓厚的孙国栋先生的了解,以他的法学背景和对中国国情的了解,他恐怕不会不知道,对他个人来说,胡适之先生这句话完全可以这么被“恶搞”一把:入阁不能,组党;组党不能,办报。也就是说,百无一用是书生,创办一份貌似秉持“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编辑理念的刊物,无疑成了最无可奈何的一种选择。而且,这份刊物甚至都不敢宣称将可能成为1949年之前的《独立评论》、《现代评论》、《新月》、《观察》这样一批自由主义知识分子们发表政论的平台,而只是悄悄地在“约稿函”中平实地公告:《律师文摘》是国内第一本以律师为主要读者的大型文摘类季刊。

  如果这种揣测尚不足以表达《律师文摘》创办者们的初衷的话,那么我们应该想到,孙国栋及其同仁创办《律师文摘》,更多则表达了一种对官办媒体的不认同。孙国栋先生早年就读于我的母校中国政法大学,起初主持中国政法大学校报编辑工作,和党亚平一道约集、许章润、李曙光、舒国滢、刘广安、米健、张守东等“七君子”坐而论道,创造了中国政法大学校报一个不可能被复制也不可能被超越的黄金时代。1995年前后,孙国栋凤栖梧桐去了《中国律师报》“欲展宏图”,无奈“短短数年间,……《中国律师报》则像打不开的降落伞一落千丈,竟至死于某些自称‘报人’实则‘暴人’的争权夺利中”,一直到2002年这份官方报纸寿终正寝,“心有不甘”的孙国栋才与友人一道重起炉台创办了《律师文摘》。(“编后记”,《律师文摘》2006年第5期,第168页)勿庸置疑,不管小如《中国政法大学》校报,大如《中国律师报》,都将成为孙国栋比较重要的人生履历;但是我想更不用置疑的是,《律师文摘》将成为孙国栋的安身立命所在。换句话说,恐怕三五十年乃至更远以后,我们以及我们的后人们,考察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史时,即像我们今天把储安平和《观察》紧紧联系在一起一样,将孙国栋与《律师文摘》联系在一起。

  《律师文摘》五年来的所作所为,已然若隐若现地预示了这一点。

  提高律师的哲人气质

  “卷首语”是《律师文摘》的一个品牌性栏目。这个栏目所发表的文章,都出自一些道德文章俱佳的学者;而且难能可贵的是,这些文章全都是作者专门为《律师文摘》量身定做的。作者们或者就这份刊物提出期望,或者就律师问题发出呐喊,或者嬉笑怒骂,或者义正词严,文字不多却言简意赅,篇幅不大却入木三分。我相信《律师文摘》的很大一部分读者都是冲着“卷首语”而来。

  我曾在上文中引用过,《律师文摘》创刊伊始便以“提高律师人生境界,提高律师业务水平”为宗旨,“竭诚营造中国律师的精神家园和权威论坛”。同样是在创刊号,江平先生的卷首语“律师的哲人气质”,便就律师的气质发出了呐喊:

  哲人者,以真智慧给人以启迪、帮助,指点迷津,而不应是法律贩子,借当事人不懂法律的空子赚黑心钱。

  哲人者,忧国忧民,以天下为己任,具有政治家的胸怀,而不是蝇营狗苟,鼠目寸光。
  
  哲人者,正人君子也,堂堂正正做人,胸襟坦荡,夜半不怕鬼敲门,而不是不顾人格,拜倒在金钱、权势之下。

  哲人者,具有很高的文化修养,言谈吐语、待人接事均有相当的品位,而不是市侩习气、拉帮作风,整日忙于应酬、饭局,流连忘返于市井之中。

  江平先生疾呼,“律师应当多一点哲人的气质,少一点商人的习气。”无独有偶,在2002年第二期的卷首语中,张思之先生亦以“真正的律师与优秀的律师”为题,同样表达了对于律师精神气质的希冀:

  真正的律师,似清澈见底的潺?清流,如通体透明的光泽水晶;是真正的人,表里如一,道德崇高,事事处处体现着人格的完善与优美。

  真正的律师,必有赤子之心;纯正善良,扶弱济危;决不勾串赃官,奔走豪门,拉拉扯扯,奴颜婢膝;决不见利忘义,礼拜赵公元帅,结缘市侩,徇私舞弊;他自始至终与人民大众走在一起。
真正的律师,实是一团火,从点燃到熄灭,持续放着光,散着热。艺品高超,仗义执言;爱爱仇仇,义无反顾。

  江平、张思之先生对于律师气质的期待,亦引起了老律师王工的共鸣,在2003年第一期上,王工律师亦撰文与江平、张思之诸先生遥相呼应,并对《律师文摘》的诞生给予了极高的评价。此外,舒国滢的“律师之心性”(2002年第4期)、梁治平的“从讼师到律师”(2003年第3期)、朱伟一的“真心对待法律”(2004年第1期);田文昌的“律师不是天使也不是魔鬼”(2004年第4期);王人博的“律师之为‘师’”(2005年第1期);方流芳的“‘匿名律师’、律师笑话和律师的公众形象”(2005年第2期);刘星的“律师阅读什么?”(2005年第4期);葛洪义的“法在心中”(2006年第2期);陈景良的“走在乡间小路上,我用心灵寻求着感动”(2006年第4期)等等。这些文章大多侧重于中国律师精神气质的型塑,真正地将“培育律师的精神气质”这一宗旨用更加形象的语言表达了出来。

  这组文章的影响力恐怕将不会仅仅限于中国律师读者。对于那些甫入法学殿堂的莘莘学子来说,这组文章可能有着更为明显的指南意义。毕竟放眼大学课堂,琳琅满目的法学教科书中,充斥的除了低水平重复之外,便是一些过时的、虚伪的条条框框。今日的法科学生,明日的中国律师,这组文章中任何一篇都有可能对其未来的人生走向发生潜移默化的影响,此即杜甫所谓“润物细无声”也!
与上述诸先生对于律师精神境界和气质的吁求稍有不同的,《律师文摘》卷首语里亦刊布了部分学者对于律师职业化、法律共同体等等问题的思考与洞见,如:的“走在职业化的道路上”(2002年第3期);邓正来的“中国法制的建构者:律师”(2003年第1期);冯象的“中国要律师干嘛”(2003年第2期);李曙光的“法律职业共同体片论”(2003年第4期);许章润的“好像有什么事不对劲了”(2004年第2期);高鸿钧的“走向职业自治”(2004年第3期);陈瑞华的“听取辩护律师的声音”(2005年第3期);米健的“无序中的有序,唯利中的唯理”(2005年第5期)、孙笑侠的“律师的什么主义”(2005年第6期)、季卫东的“让律师迈上新台阶”(2006年第1期)、张志铭的“写在律师‘断脐’、‘断奶’之后”(2006年第3期);张明楷的“律师的定位”(2006年第5期)等等。这些文章对于中国律师在宪政结构中的定位、在司法共同体中的地位以及其他事关中国律师发展的诸多问题均有所涉及。

  笔者以为,这些文章不光会在很短的时间内使得律师读者了解自身所供职的体制的颤动,增强律师读者们坚定地从每一个个案做起,实现每一个当事人的正义的信心,并借此踏踏实实地推动中国走向法治社会。或许我们还可以大胆地预期,这些文章以及《律师文摘》本身,可能将成为后人研究中国法史时不可或缺的一份历史文本呢!

  国事家事天下事事事关心 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

  《律师文摘》不光在律师的气质和精神境界方面有着一以贯之的追求,从一定意义上说,亦是一份“与时俱进”的刊物。换句话说,《律师文摘》的“与时俱进”就体现在该刊以“文摘”的方式,对于时事新闻的法学解读。这种解读使得《律师文摘》时时刻刻显露出一种清馨的气质,获得了一种和时间一起流动的生命力。
 
  我们可以粗略地看看《律师文摘》五年来所关注过的事件:

  2002年:1998年的海龟案、中国足球的“黑哨事件”、BBS铝制车轮案、微软诉讼、IKEA域名侵权案、郑百文事件。

  2003年:司法考试、重庆律师立法事件、尹建庭诉株洲市教育局案、杜培武案、“枫叶”诉“鳄鱼”不正当竞争案、关于非典的法律思考、重庆女大学生怀孕被开除案、李龙翔盗窃案、案、法官谋杀法院院长案、孙志刚事件。

  2004年:北大方正诉高术公司案、某律所诉中财信业房地产开发公司案、余秋雨诉肖夏林案、姚东海与上海大都市总公司悬赏广告纠纷、李奎生诈骗案、应天齐诉韩再芬名誉侵权案、陕西“黄碟案”、《红太阳怎样升起》被禁止入境案、刘涌案、深圳律协民选会长风波、张耀喜案、四川网民在家上黄网被抓案。

  2005年:荆爱国被控运输毒品案、兰州警方击毙讨债人事件、民警李久民错判死缓案、广州侨房公司诉《中国改革》杂志社名誉权案、佘祥林案、山西银行连环诈骗案、邵建国案、郑成思诉北京书生数字技术有限公司著作权纠纷案、成都火车站警察集体勾结小偷案、山西警察打死北京警察案、珠海封杀电动车事件、物权法立法、彼得兔商标侵权案。

  2006年:猴王集团破产案、案、河南人深圳歧视案、“馒头血案”、少女登机被拒截肢案、步升诉百度案、检察长杀妻案等等。
 
  以上这些即是仅仅依据五年来《律师文摘》关注的事件、案件。我们不难发现,这份刊物几乎无一遗漏地抓住了每一年度有较大影响性的公共性事件。

  《律师文摘》关注这些影响性事件的方式并不仅仅限于“事件剖析”栏目,除此之外尚有“判例研究”、“论辩艺术”、“专家说法”等诸多栏目,甚至经常转载一些优秀的时评文章,可谓形式多样。在这份刊物里,不光能够感觉到国事、家事、天下事,亦能够听到风声、雨声、读书声。

  《律师文摘》的“与时俱进”倘若仅仅限定于对于热点事件、案件的关注肯定是不完全的,读者不可不察《律师文摘》中大量的对于司法解释、立法进程以及具体部门法法条的关注。这里面来自律师界、学界的大量解读,使得读者在短时间内掌握法律动态成为一种可能。

  律政管理:大珠小珠落玉盘

  作为一份以中国大陆律师为主要读者群体的读物,《律师文摘》在这五年来,也对律师群体和律师制度本身,从宏观和微观角度做了大量记录、评述和探索。而这一点,表现最为明显的即是“业界?望”以及“管理之窗”这两大栏目。

  就宏观方面而言,《律师文摘》及时摘发了一些积极探索推动律师制度进步、促进法律共同体建构的文章。仅以2002年出版的四本《律师文摘》为例,在第1期上发表的李玉福的“中国律师业产业化发展的有益探索”,对于2001年山东省法学会和山东省律师协会联合主办的“中国律师业产业化发展理论研讨会”上与会者各方的观点做了较为全面的述评。同样在这一期,郭国松的文章“社会中介遭遇行政强势”则对中国律师业中的怪现状做了透视。第2期上王进喜、崔玉麟二人写于第五届全国律师代表大会召开之际的“光荣与梦想”一文,则较为全面地回顾了中国律师业二十多年来的发展,毫无疑问这是我们了解中国律师史、推进律师业进一步健康发展不能不重视的一篇文章。第3期上,又发表了周忠海等人的“中国开放法律服务市场的有关问题”。第4期则重点关注了律师执业责任赔偿制度以及具体问题。此后几年来,《律师文摘》持续地关注中国律师业的发展,不吝篇幅地做了一些可能的探索。

  就微观方面而言,举凡律师事务所管理、律师个人的业务训练乃至如律师的名片等,都在五年来的《律师文摘》中有着事无巨细的介绍与评价,并在这种细微的地方倡导一种健康、良性的气氛。比如仅关于律师的名片问题,就在2004年先后发表了两篇文章,予以各个角度的探讨。对于和律师相关的大小事宜的关注,正是《律师文摘》“提高律师业务水平”这一办刊初衷的生动体现。

  外国的“月亮”

  《律师文摘》在创刊伊始就宣称这份刊物将以“思想性、国际性、前瞻性”为选文标准。而这鼎立之三足中,“国际性”最主要的表现即是对于国外律师管理制度及其经验的介绍。我们虽然否认外国的月亮比中国的圆,但是说实在的,刚刚起步二十多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业在很多方面,都不得不而且必须地向国外同行学习。《律师文摘》在这方面做的卓有成效的努力,理当被大书特书。

  对于外国先进制度以及经验的介绍始于创刊号的“美国法学院:律师的摇篮”,此后次第发表了:“辩诉交易”(2002年第2期),“学术自由 教授治校 职业忠诚-德国法学教育述要”(2002年第3期),“德国的辩护人:高度规则化的职业”(2002年第4期),“美国的法学家精神及其如何成为平衡民主的力量”(2003年第1期)……这些文章对于一些现代法治文明程度较高国家的司法制度设计、运行、经验以及教训诸多方面做了详尽的介绍。这一点,对于读者而言不光有一种知识上的启迪意义,对于我们加快司法体制改革,进而推动中国律师业的发展不无裨益。

  当然对此我亦有一种隐约的担心,那就是《律师文摘》视野的国际化,会不会极大地增强我们的“除根”过程?我这两天在阅读马尔科姆•考利的《流放者归来》这本书时,特别注意了海明威、考利等“迷惘的一代”产生的背景。而产生“迷惘的一代”的最主要的原因,则正是考利所谓“除根”的过程。以考利个人为例,“在中学里,除非我们凑巧是南方人,我们被剥夺掉一切的地方自豪感。我们读古代史和美国史,而不读就我来说宾夕法尼亚西部的历史。我们知道西伯利亚各条河流的名字……可是不知道俄亥俄河和它可以通航的支流。”在“迷惘的一代”的大学里,这一考利称之为“除根”的过程无情地继续进行下去。“我们不是被训练成一个城镇、一个州或者一个国家的公民;我们不是被训练得能从事为公共生活所必须的事业或职业;相反,我们得到的劝诫是进入国际性的学识共和国,这个共和国以雅典、佛罗伦萨、巴黎、柏林和牛津等地的传统为其传统。”联想到我们的成长体验以及所受的法律教育,我不能不担心这种国际化开阔了我们的视野,却使得我们对于自己的问题一无所知。

  当然《律师文摘》在一定程度已经打消了我的担忧,比如其对深圳律师直选律协会长以及重庆律师参与立法等等事件的关注,使得我们能够感受到其扎根大地、眼观全球的意识。但是这并不能代表《律师文摘》的全部;而其对“国际性”的追求,使得我们会不会整日津津乐道于美国法庭上律师口若悬河的辩论,却遗忘了那些被关在中国监狱里的律师?我们会不会如饥似渴地学习国外的所谓先进经验,而对中国大地上的赤脚律师们的努力视而不见?……我想类似的问题并不需要再多地追问,对于《律师文摘》而言,如果要再明确地阐释其主旨的话,这是一份中国的《律师文摘》。与其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如何能够使得国际性视野与现实性把握结合起来,无疑是《律师文摘》编者们的一个主要任务。

  于无聊中寻有趣

  王小波《红拂夜奔》自序言,“每一本书都应该有趣,对于一些书来说,有趣是它存在的理由;对于另一些书来说,有趣是它应该达到的标准。”律师所从事的工作,大都是时时刻刻的利益计算,要是层次再低一点,可以说整日都是尔虞我诈,简直是无聊透顶。可是即便如此,《律师文摘》依然有义务给读者们提供一种有较强可读性的内容,或者亦庄亦谐,或者正话反说,总之从可读性这个角度来讲,不管是《律师文摘》有着怎样的编辑理念和读者定位,有趣都应该是一项基本的要求。

  隐藏在边边角角的法律谚语、名人名言是增强这种趣味性的重要表现方式。2002年第4期就分别辑录了霍姆斯、奥斯波恩以及伏尔泰的几则名言:霍姆斯大法官说,“法律就像一面魔镜,在那里,我们不仅可以看到自己生活的反映,而且还可以看到所有曾经存在过的人们的生活。”这句话揭示出法律并非脱离生活而高高在上的。再比如奥斯波恩所说的一句话,“当一个人的命运掌握在一些易犯错误的不完美的法官手里时,不能指望有绝对的完美。”这句话显然是想告诉读者,法官的德行对于公平地分配利益、主持正义是多么的重要。

  利用数字来凸现新闻也是最近几年各个刊物比较喜欢使用的一种方式。在《律师文摘》2006年第5期第142页,即有两个数字:19年和80%。这里仅以“19年”为例,“据《人民日报》8月3日报道,海南省临高县法院就一起宅基地使用权纠纷案审了19年没有结果。此事经新闻媒体曝光后,刚到任的县委书记责成法院限期审结此案。最高人民法院已向全国法院发出通报,认定这是一起典型的严重失职渎职事件。”寥寥数字,一则信息量丰富的新闻便呈现在读者面前。编者没有就此发表任何评论,可能是编辑知道聪明的读者自会作出自己的判断。
和律师有关的漫画在《律师文摘》中不是很多,但不多的几幅使得这份貌似严肃的刊物变得生动有趣。

  大量和律师有关的笑话也在《律师文摘》页面的边边角角被塞给了读者。2002年第4期第242页一则笑话这么说:“当分别问家庭主妇、会计和律师‘二加二等于几’时,家庭主妇回答‘等于四’。会计回答:‘我想可以等于三也可以等于四,让我再在电子数据表上看一下’。律师则把窗帘拉下来,把光线打暗,然后轻声地问道:‘你想让它等于几?’”相信几乎所有的读者读到这则笑话时都会禁不住发出会心的微笑。

  《律师文摘》作者的几种类型

  我有意识地对《律师文摘》的作者队伍做了分类。大致如下:

  第一类是学者。包括卷首语的作者,如江平、、许章润、舒国滢、米健、梁治平、季卫东、王人博、刘星、杨玉圣、范忠信等等。

  这些学者大都具有法科教育背景,并以研究法学作为其主业。这种专业背景使得他们能够在纷繁复杂的现实世界中,冷静而理性地以其专业素养为基点,大量参与公共事件并及时地就此作出理性的回应。因此,对于律师读者而言,通过《律师文摘》能够与学者之间建立某种沟通,这正是其他刊物所不具备的。法科学者们对于《律师文摘》的支持,使得《律师文摘》有了一种贵族的气质,可读性和学术品位都得到了极大地增强,知识化程度亦伴之而提高。

  《律师文摘》的另外一个作者队伍是律师。律师群体本身就是《律师文摘》的主要读者对象。律师作者的大量参与,使得《律师文摘》真正能够立足“律师”这个主要的读者群体,能够及时地为律师实务遇到的问题答疑解惑。这也就是说,通过律师作者之间的参与,《律师文摘》本身能够和律师形成某种良性的互动关系。更进一步说,也可能只有律师本身,才能切身感受到这一职业本身面临的问题与困惑,而通过《律师文摘》与学者以及社会各界的某种程度的互动,毫无疑问又能够极大地增强《律师文摘》的针对性。事实上,大量律师参与《律师文摘》,亦极大地提高了《律师文摘》的专业化程度。

  我发现《律师文摘》还有一个重要的作者群就是新闻记者。这和《律师文摘》的稿源亦有大量的关系,《律师文摘》大量稿件都是来自于《南方周末》、《南风窗》、《新京报》、《21世纪经济报道》、《财经》等刊物,而你不能不承认,这些媒体应该算是目前中国大陆最为优秀的媒体了。《律师文摘》的作者群中有了大量的记者,使得这份刊物越来越年轻化,始终给人一种朝气蓬勃的气息。
综上,学者、律师、记者通过这份刊物紧密地联系在了一起。新闻记者发现相关的事件,律师表达相关的诉求,而这些又成为学者发现问题的主要渠道;学者尽可能依据专业背景对这些问题给出一种答案,而这答案究竟正确与否又不能不求诸于法治实践。学者保证了《律师文摘》的高品位,律师保证了《律师文摘》的专业性,新闻记者保证了《律师文摘》的时效性,三者相得益彰如《律师文摘》者,罕见也。

  四大主义

  《律师文摘》所坚持的四大主义中,人文主义无疑是居于首位的。而体现人文主义最为直接的,便是“人物”栏目中充满人文关怀的对于人物的简介与述评。比如2003年第3期,介绍了著名法学家倪征燠先生。倪征燠先生于2003年9月3日逝世,享年97岁,曾参加过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日本战犯的审判。1949年后,倪征燠一度出任外交部顾问。改革开放以后,倪征燠全程参与了轰动世界的美国法院关于湖广铁路债券诉讼案,此后于1984年当选为海牙国际法院法官。这种简短的介绍,毫无疑问将有助于读者在较短的时间内对于法学界、实务界人物信息有所了解,同时也极大地体现了《律师文摘》对人本身的尊重,弘扬了人文关怀的理念。

  五年来的《律师文摘》所坚持的另外一大主义便是多元主义。从一定意义上说,《律师文摘》不是一人、一家、一党、一派的刊物,而是一个法律共同体互相沟通、切磋的舆论平台。让我很惊讶的是,《律师文摘》不光对于善意的意见和建议都从善如流,对于批评性的意见亦照登不误,比如2004年第2期刊发的李静冰的“面向市场 以刊养刊:对《律师文摘》说几句不好听的话”一文,对于《律师文摘》面临的困境并没有说太多同情的话,而是抱着热心肠说冷话的态度,直陈《律师文摘》在读者定位、选稿甚至风格诸多方面存在的问题,如“刊物受经费之窘迫,付不起活着人的稿费,就被逼成了一个文化盗墓者,把一些世纪前的东西拿出来现眼”,再比如“不出钱多买几本《律师文摘》的用意就是看到它开始出现媚俗迹象。爱护有加不容纵容。说实在,律师不买《律师文摘》不是因为买不起,而是因为不需要,或者没兴趣”等等此类言论比比皆是。说实在的,编辑刊物遭受批评乃是正常,但若要勇敢地面对此类言论并将之公诸于众,恐怕也只有《律师文摘》才有此雅量。

  还有一个主义,在《律师文摘》五年来的路程中若隐若现,这个主义就是理想主义。我想这恐怕是这份刊物赢得读者芳心的最大的一个原因。《律师文摘》不同于其他同类刊物的,最主要的一点就是这份刊物在字里行间始终洋溢着浓厚的理想主义精神。编辑们选取不少哲人、大家的言论,用黄钟大吕般的文字,为中国律师们的人生取向树立一个标竿,弘扬一种正态的价值观。而且说实在的,《律师文摘》在并不顺遂的环境中创办并发展五年,本身就是坚持理想主义的一个证据,否则对于一份坚持自治、自理、自费的“三自”方针的民办刊物来说,能够创办并发展五年几乎是一个不可能的奇迹。

  就现在知识界和文化界人士的种种表现来看,标榜什么主义往往意味着其所作所为会严重地背弃所标榜的主义。除此之外,标榜某种主义亦可能很严重地缩小自己的视野,甚至人为地树立起不确定的敌人。恐怕正是出于这种担忧,主编孙国栋并没有给《律师文摘》贴上自由主义的标签。但事实上,这份刊物一以贯之的气质却与自由主义精神一脉相承,细心的读者自可察之。

  两大问题

  《律师文摘》坚持五年创造了奇迹,亦受制于其无法突破的问题。这些问题中,比较重要的几乎都与“律师文摘”这个名字有关,这个名字中,“律师”说明了其读者定位,而“文摘”说明了其办刊的主要形式。《律师文摘》的问题亦因之而生。具体言之,有这么两个方面:

  首先是《律师文摘》的读者定位。在创刊号中孙国栋主编就提出了以“提升律师人生境界,提高律师业务水平”的办刊宗旨,并要以“促进中国律师业成熟与进步,推动中国民主与法制化进程”为己任。这种定位一方面很明确地表示了以律师为主要读者群的意向,但是另外一方面则极大地将《律师文摘》的手脚限制在了律师界。我最近通读了这五年来所有的《律师文摘》,确实觉得这份刊物有品位,如果所有的律师都愿意读的话,毫无疑问对于提升人生境界、提高业务水平会有帮助,但是事实上律师们能够静下心来读这么一份并不薄亦不直白的刊物吗?话再说回来,事实上我觉得《律师文摘》最理想的读者群并不是律师,而是那些甫入法学殿堂的法科学生们。一册《律师文摘》在手,基本上不用费多大的功夫,便可以快速地从这份刊物中获取理念与实务两方面的大量的信息。《律师文摘》的编辑们已经把法学王国里最美好的东西都呈现出来,学生读者们只需要以谦卑的心态来品尝即可。如此说来,《律师文摘》的读者定位恐怕就不能不有所调整了,毕竟读者群体的大小直接会和《律师文摘》的发展休戚相关。

  另外一个大问题就是“文摘”本身的定位。按照目前《律师文摘》的编辑思路,所刊发文章只能从其他媒体发表的稿件中摘编。这样一来必然会牵涉两方面的问题:

  其一,时效性没法保证。《律师文摘》以前是季刊,直到2005、2006年才改成为双月刊,大家都知道,在一个以秒来计算新闻的年代,双月刊面对网络、日报、周刊等等新闻媒体的围追堵截,要想获取自己的读者除非你能够在时效性方面有大手笔,否则读者读来始终会有明日黄花之感。

  其二,重复性问题。这个问题事实上李静冰已经提到。李静冰写道,“入选《律师文摘》的并非完全原创华章,有幸入编者法眼的,肯读书的或许已经在其他地方读过了,由于不是获取知识信息的必经之途,是故在小众之中的小众中间,《律师文摘》的市场也不容乐观”。这确实是我读完这五年来所有《律师文摘》之后,对于这份刊物不能不有所希求的问题。比如2004年第2期上发表的先生的“复转军人进法院”一文,这篇文章早在1998年就发表在《南方周末》,此后在很多网站、BBS上流传,再美好的东西见得多了也就不觉得美好了,更何况一篇文章乎?同样情形还有原发在《南方周末》上的“被遗忘三十年的法律精英”,这篇文章亦流传甚广。所以说,如果《律师文摘》能够刊发大量原创性的稿件,无疑是一件非常刺激读者阅读欲望的事情。

  以我观物,万物皆着我之色彩

  就我个人的喜好而言,其实我最喜欢《律师文摘》每一期后面孙国栋主编执笔的“编后记”。孙国栋是一个很低调的人,他的文字平时极为少见,我们很难在其他地方读到。可能是因为要想对五年来的《律师文摘》作综合评论,也可能是应了“物以稀为贵”的老话,这些“编后记”总是引起我格外的注意。

  孙国栋的编后记从结构上说,一般分这么几个板块:第一,天气、心情报告,正所谓“以我观物,万物皆着我之色彩”;第二,巧妙地承上文铺垫,对于《律师文摘》该期的精华文章予以精彩的串连;第三,对卷首语的执笔者表示谢意。而这三大部分所用的文字,完全又是孙国栋个人的风格,充满着浓浓的悲天悯人的情怀,充满着温情与敬意。虽然结构上新意不多,而内容上却又常读常新,让人捧在手里又不忍心放下。

  我们可以以2005年的部分“编后记”为例。

  第一期曰:

  正当人们翘首以盼新一年曙光的时候,一场海啸吞噬了十几万条生命连同他们的梦想,巨大的悲伤笼罩在人世间。人类在大自然面前再一次显示了渺小和脆弱。然而,爱,超越一切的爱,使人类重新变得坚强。让我们默默祈祷,愿亡者灵魂安息,愿生者一路平安,愿人类对自然保持敬畏,对同类充满友爱。……

  第二期曰:

  1990年秋风初起,刚刚大学毕业的我被发配到昌平,军都山以他特有的沉默和荒凉接纳了我,继而成为我最好的朋友和心灵的故乡。我常常独自一人登顶临风,孤独和苦闷随着汗水一齐排遣而出,精神却因此轻松而空灵。如今15年过去了,柏油侵占了麦田,高楼遮住了远山,灵魂也焦躁不安,一如身旁越来越匆忙的脚步。只有那山,依旧无言,静观世事沧桑、世态炎凉。我望之憬然:我怎么如此轻易地背叛了老朋友这么多年?……

  正是在孙国栋先生的笔下,那场离我们的读者十万八千里之远的印度洋海啸,却在有意无意间与我们有了某种联系。而且这种联系的构成又是极其自然,毫无装饰虚伪之感。孙国栋总有这种把貌似风马牛不相及的东西用他那种温情脉脉的文字组合在一起的功夫,不管是四两拨千金还是绵里藏针,都会让人眼前为之一亮。而且,孙国栋的这种风格能够绵延五年而丝毫不变,也着实是个奇迹。如果你以前读过这些“编后记”,我建议你重读,如果你以前没有读过,我建议你赶紧读。

  当然作为《律师文摘》的主编,孙国栋用这种风格的文字来为每一期的刊物作总结与回顾是否合适,又是见仁见智的了。甚至我本人对此,就抱有一种保留意见。

  我们知道,作为一个刊物的主编,理当保持一种客观公正的立场,努力使得所编刊物成为各方平等论争的平台,从另一个角度贯彻多元主义理念。但是换个角度来思考,这个问题恐怕又得被质疑:作为主编,是否应该鲜明地亮出自己的立场。我在上文中提及孙国栋之于《律师文摘》,就像储安平之于《观察》一样。但是很不一样的是,储安平不管是在《客观》时期还是在《观察》时期,一方面刊发了撰稿人大量的时政评论文章,自己亦撰写了大量的社论。这种“在场”的感觉毫无疑问使得这份刊物以更加鲜明的姿态站立起来。而对于孙国栋而言,每期除了“编后记”之外,我们很难再多地从这份《律师文摘》里了解他的信息,甚至包括他的观点,--在刊物中发表哪篇文章,并不能代表作为主编就赞成该文章的观点。我一直在想,假若三五十年后有人要想撰写孙国栋先生的传记,那么当他意外地获取全套《律师文摘》而迫不及待地打开,却发现除了“编后记”之外有关孙国栋的信息一无所获,那该是一种怎样的失望?所以,尽管我在欣赏每一期《律师文摘》“编后记”而体验一种美不胜收的快慰时,我又不能不期望孙国栋更多地从安贫居走出来,甚至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告诉读者一个鲜为人知的《律师文摘》。

  我们每一个人都在谱写历史。既然如此,那么我们就尽可能秉笔直书,多给后世留下点了解这个时代的信息。这一点,孙国栋和他的《律师文摘》都责无旁贷。

  五十年后再看《律师文摘》

  我一直思考这么一个问题:五十年后再看今天的《律师文摘》,我们会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态?会像今日看到储安平主编的《观察》那样保持一种肃然的敬意呢,还是会说,哦,在那个史无前例的年代,《律师文摘》能做成这样子已经很不容易?

  《律师文摘》历史意义必须得放在历史长河中加以考察,但我想我们现在应该可以就这份刊物达成一些基本的共识。

  比如我们今天是否可以毫不犹豫地说,《律师文摘》在其力所能及的范围之内,已经相对比较忠实地记载了今天的历史。对于中国的新闻媒体来说,就《律师文摘》发展这几年而言,除了2003年出现过一个短暂的春天之外,算不上是最好的时代。尤其像一些官方媒体,说不了真话似乎是常态,我们唯一所希求者无非是尽量不要参与说谎。在这种背景下,《律师文摘》及其所依赖的一些有理想说真话的人、有理想说真话的媒体,尽管不是最好的,但我们可以说肯定是最不坏的。无论如何,如果我们或者我们的后人要研究这五年的历史的话,《律师文摘》应该是一个必须要参考的权威的信息源,这些信息无疑可以成为官方信息的一种佐证甚至反证。

  再比如我们今天是否可以说,《律师文摘》已经部分地实现了她创办时的理想。如同所有意识形态和商业双重控制下的社会一样,在今天中国读书的人已经越来越少,能读的书也是越来越少,充斥坊间的是大量刚刚印出来就准备送往造纸厂的物质。尤其对于日理万机的律师们来说,是否还有那么一点时间翻阅《律师文摘》?这份刊物创办时就是以律师为主要读者群体的刊物,那么如果哪一位律师某一天不经意打开一本《律师文摘》,能否会被她的内容吸引住?我想答案是肯定的,《律师文摘》是这个年代里汗牛充栋的图书中少见的值得去读的书,也是越来越快餐化的读物中一本值得读而且读后肯定会有收获的读物。

  我想五年来的《律师文摘》还给我们这样一种启示,那就是不依靠任何官方背景和财阀背景,仅依靠民间的力量办一份具有独立人格的刊物是可能的。同时,在不危及刊物生存的前提下,尽量争取一点言论空间也是可能的。明白这一点有助于我们克服去争取言论空间的惰性,亦让我们有像《律师文摘》这样成功的参照模板。当然这一点并非放之四海而皆准,《律师文摘》这五年来的经历不光其他报刊杂志复制不了,而且即便《律师文摘》后面的路也没有多少复制的可能。

  中国俗话谓:创业容易守业难。对于孙国栋和《律师文摘》来说,恐怕接下来的五年乃至五十年才是真正的考验。民国时期著名的《东方杂志》坚持四十多年而绵延不绝,我们能否对《律师文摘》也提出这种期望?不管成也罢败也罢,《律师文摘》的过去已然成为历史的一部分,五周年庆典结束之后,《律师文摘》的团队又得面对新的问题,接下来的路还得踏踏实实地走。鄙人不才,惟馨香而祷祝《律师文摘》矣! (作者:陈夏红,中国政法大学校园文化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青年学者)

【作者: 堂皇】【访问统计:】【2006年12月19日 星期二 11:29】【 加入博采】【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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