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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文摘》创刊五周年系列纪念文章(第四辑) - -| 回首页 | 2007年索引 | - -贵州发布《规范律师事务所管理暂行办法》:禁止律师经商

一位律师朋友的感慨

                                      

中国律师的现状如此,看罢,无言。

律师工作好似受罪,
表面风光内心憔悴。
西装革履貌似高贵,
其实生活极其琐碎。
辞去公职无路可退,
地位低下自惭形秽。
为了生存甘苦百味,
点头哈腰就差下跪。
刻意逢迎深夜买醉,
万般无奈还得陪睡。
日不能息夜不能寐,
法院一传立即到位。
为当事人鞠躬尽瘁,
稍不如意投诉协会。
鞍前马后终日劳累,
生活健康无暇理会。
身有病痛精神疲惫,
职业偏见令人崩溃。
争抢案源不顾团队,
贬低同行哪知羞愧。
为了胜诉被迫行贿,
追求结果哪管错对。
不少同行处境狼狈,
所挣无几还要交税。
应付摊派最怕开会,
正常交往时时破费。
会见调查难越壁垒,
取证辩护容易获罪。
政府管理每每越位,
教育整顿常受挤兑。
不顾规律牵强附会,
缺乏依据干预收费。
打击律师力度加倍,
保障权益态度暧昧。
假冒律师充斥社会,
两公律师并行不悖。
终年奔波辛苦遭罪,
舆论导向让人心碎。
抛家舍子愧对长辈,
半生蹉跎尽染血泪。

【作者: 堂皇】【访问统计:】【2007年02月25日 星期日 14:32】【注册】【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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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评论人:不是律师   2007-03-11 10:24:42   

您做的是不错,但是不能仅仅止于此,如果您对律师行业有感情,就应该把自己的经验贡献给大家。律师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但是我们不能仅仅对号入座,只要自己没有这个问题就心安理得。中国律师现在还缺乏职业认同感,所以我们往往看到是一个个律师为了自己的权益争的头破血流,而其他律师都在做麻木的看客。

- 评论人:天津廉律师   2007-03-03 01:20:40   

即使如此,也不能逼良为娼。以律师的智商,想挣钱干别的也一样,不一定非要干律师。我也是律师,已经干了20年,我就不“点头哈腰就差下跪。刻意逢迎深夜买醉,万般无奈还得陪睡。日不能息夜不能寐”,“争抢案源不顾团队,贬低同行哪知羞愧。为了胜诉被迫行贿,追求结果哪管错对”。从没有当事人对我“稍不如意投诉协会”,我也没有“抛家舍子愧对长辈,半生蹉跎尽染血泪”。我活的也可以。如果我为了生存,必须做到以上几点,我宁可到街上去卖菜。我早就说过,如果我是法院的法警,领导让我去刑场去枪毙犯人,我立马辞职,去街上卖菜。当律师也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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