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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从律师中遴选法官

                                      

  “最高人民法院此次从律师中选调法官,将对全国法官队伍的结构和律师事业的发展产生划时代的影响。”从业十余年的资深律师张卫兵,刚刚完成了“从律师到法官”的角色转变:由湖北珞珈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成了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法官。

  去年以来,和张卫兵一起完成角色转变的,还有另外3名律师同行和14名法学教授、副教授。这个数字,从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首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法官算起,已有22名。

  从律师到法官,张卫兵改行要满足的条件颇高:需政治素质高、执业满十年、硕士以上毕业等。遴选中还要闯过重重“关口”:当地司法厅推荐、实地考核、面试等等。他说:“优秀的律师进入法院当法官,他们不但已有相当的经济基础,而且业务能力较强,能较快适应角色转换,更好地换位思考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从律师中遴选法官,使法律职业共同体实现了良性互动。”

  来自外交学院的副教授金克胜,春节前刚刚到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办公室报到。此前,他已在外交学院工作了20多年,还做过兼职律师。

  他认为,教授传播和研究法学知识,律师提供法律服务,而法官是体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最终裁判者。“有幸站在司法改革的第一线,我一定加倍努力。从法学教授和律师中选任法官,有着实际的创新意义。”

  法官从律师和法学教授中遴选,在一些国家通行,在我国却很少见。有关专家分析,除了经济上律师收入远高于法官外,体制上的遴选渠道不畅是主要原因。最高人民法院引进律师和学者的做法,将大大拓宽法官来源渠道,对法官职业化建设带来积极影响。

  为了改善法官结构、提高整体素质,从2000年起,最高人民法院率先进行法官遴选制度改革。近年来,除了引进优秀的律师和学者,最高人民法院还从高、中级和基层人民法院选调干部127人,并从大专院校招录了法学博士、博士后70余人。

  据了解,许多地方法院也开始探索从下级法院优秀法官中选拔法官,尝试从法律院校的学者和优秀律师等高层次法律人才中选拔法官,法学专家到法院挂职或任职的也逐年增多,法官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法官职业化进程明显加快。

  刚刚就职的张卫兵深感责任重大:“我们应尽快完成角色转换,竭尽全力干好本职工作,做一名优秀的法官。” (人民日报 吴兢)

  由于体制上的渠道不畅和收入差异等原因,我们以往经常看到法官改行做律师的多,却很少看到律师改行去做法官的。这与美国的情况恰恰相反,法学界和律师界对这个问题的探讨也从来没有停止过。律师们已经达成共识,律师(包括一切有法律科班背景的人)进入政治生活的各个领域(包括法法院)是中国走向法治的一个重要途径。

  以往律师改行做法官最难的地方在于体制上的限制,法官辞去公职做律师虽然需要勇气但是更容易,而律师如果想从体制外进入法院却是难上加难,且不说对律师的偏见,就是编制、户口、家属安置等现实问题都给律师设置了不少的障碍。

  此前,在部分地区已经出现了律师担任地方法院副院长的先例,但那毕竟是特例,没有从制度上根本解决问题。现在,托最高院收回死刑复核权、增加刑庭机构编制的福,律师终于有了进入法院的机会和比较顺畅的通道。现在应该是律师们大展身手的时候了,我们感到欣喜和高兴。最高院的这一举动势必会影响全国各级地方法院,从而形成制度化的惯例,使从优秀律师中选拔法官的制度得以固定和完善。

  从表面上看,这是律师的一种“幸运”,但是从实质上看,这应该是国家的幸事,法治的幸事,更是人民的幸事,律师只是推动法治进行的一股力量而已,放在建设法治社会的大环境中来看,律师的得失又算的了什么呢。

【作者: 堂皇】【访问统计:】【2007年02月28日 星期三 12:16】【注册】【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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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董正伟   2007-03-04 15:21:25   

律师和法官交流制度还不够完善,希望今后更多法官从律师中产生,在司法职业领域实现平等,公平和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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