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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从律师中遴选法官- -| 回首页 | 2007年索引 | - -温家宝:《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任务和我国对外政策的几个问题》(全文)

正面,还是负面?

                                      

  前几天,我们转载了一篇报导《颓变:从律师到刨锛恶魔》,其中很大篇幅都涉及高宏伟曾是律师的内容。高在做律师时因犯伪证罪被判刑,如今又涉嫌抢劫杀人被拘留。由于这篇报导涉及到律师的负面影响,我们曾经犹豫过是否转载,但是经过考虑,我们决定还是转载了。

  犹豫的原因是因为我们时刻牢记并认真贯彻执行党的以正面宣传为主的宣传方针,以树立正面典型,宣传好人好事为己任。关于负面报导历来都慎之又慎,唯恐给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抹黑。

  上级领导机关也时刻叮嘱我们注意舆论导向,不要给本来就十分脆弱的律师业抹黑,要努力树立律师的良好社会形象。北京律协的一些领导就曾多次对记者们说,希望多宣传北京律师的正面典型,少报导一些负面新闻。其实了解一些新闻知识的人都知道,负面报导,揭黑新闻才是公众喜欢看的,并不是媒体和记者愿意那样做,说到底这是人的本性,而人性不可违,不是一两个人就能够改变的。

  基于以上原因,所以我们在进行负面报导,甚至在进行建设性的批评报导时都很慎重,往往需要评估我们与被批评者的关系及熟悉程度,以及被批评者的心理承受能力和素质,力避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但是作为媒体,我们又不能违反人性和新闻规律,只报导正面典型往往会让媒体失去公信力,我们经常在两难中痛苦抉择。

  痛苦的思考中我们突然发现,我党还有一个重要原则,那就是树立反面典型以教育群众,从失败和犯错误的人身上吸取教训,往往可以预防错误的再次发生。所以我党只说以正面宣传为主,却并没有说不准负面宣传,况且恰当的反面典型还能够起到正面的作用,而这就是我党的英明之处。找到了理论依据,我们释然了,新闻发出来了,相信一定能够起到教育律师的作用,而不会给律师行业抹黑。

  另外,说几句题外话。佛祖教育我们,世间万物都有两个矛盾的对立面,企图掩盖或忽视任何一面都是不可能的。只宣传好人好事,只说高风亮节,大公无私,而这样的人也不是人了,那是神,人一旦被神化,他也有不能承受之重,我们反倒害了先进典型。人有七情六欲,人都会犯错误,所以报导丰满的人物比一味吹捧更能够打动读者。同时,事物的两个对立面有时候也会互相转化,负面报导可以通过危机公关成为正面报导就是例证。

【作者: 堂皇】【访问统计:】【2007年03月1日 星期四 13:53】【注册】【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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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天津廉律师   2007-03-03 01:02:13   

世界上没有高尚的职业,只有高尚的人。哪一行哪一业都有败类,法官更多,很少报道而已,刚抓住一个曾经是律师的犯罪嫌疑人,就刻意报道,有些别有用心,故意恶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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